答: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十五条有关规定:“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按照本章节程序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因此,中方投资构成变更需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变更。
索引号: | 11440700007062722K/2025-0012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4 |
名称: | 问: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中资金来源变更是否需要进行备案变更?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14 | |
主题词: |
答: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十五条有关规定:“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按照本章节程序向原备案或核准的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因此,中方投资构成变更需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