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007062722K/2025-0025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9-18
名称: 江门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江门市汽车“报废更新”领取资格政策的通告
文号: 江商务市场〔2025〕138号 发布日期: 2025-09-1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江门市商务局关于2025年江门市汽车“报废更新”领取资格政策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9-18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的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对2025年江门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领取流程实行“先领取资格、再申请补贴”的模式,并通过云闪付APP“粤焕新”平台公开发放资格券(详见云闪付APP“粤焕新”平台的《活动规则》),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领取条件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粤焕新”平台完成实名认证。

  二、发放时间

  每月集中发放资格(每月资金分三天投放,额满即止。其中,9月19—21日上午9:00三天合计发放500万元;10月之后于每月1—3日上午9:00集中发放,发放额度视国家和省下达资金情况另行通告),每月额度领完即止,补贴资格当月有效。

  三、领取次数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粤焕新”平台领取资格券,逾期失效可重领,最多领取2次,超过次数无法领取。

  四、受理安排

  消费者领取资格券后,须于当月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根据平台提示,按要求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进行核销。逾期未提交或未领取资格券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025年1月1日—9月18日(含当日,下同)期间已取得新车发票的消费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微信小程序,可直接按要求完整填报申请材料并提交受理(无须领取资格),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按“先领取资格、再申请补贴”执行。

  其他有关活动操作指引请到云闪付APP“粤焕新”平台查看。

  五、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热线:0750—3507330

  (二)咨询时间安排: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温馨提示:每月资格券数量有限,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及时提交申请!请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合理参与汽车“报废更新”活动,本次活动不涉及任何中介代办服务,请勿相信“代抢资格”等虚假承诺。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江门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