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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7007278434989/2020-00035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 成文日期: 2020-04-06
名称: 问:土地收储和征地、土地出让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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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土地收储和征地、土地出让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04-06  浏览次数:-

答:1、行为不同。

(一)土地储备,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购、回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存储后,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2、供应方式不同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供应方式有招标拍卖和协议出让两种类型。

土地储备制度有在批准范围内对土地取得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