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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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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4407007278434989/2024-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1-29
名称:
问:那些土地可以纳入储备范围?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9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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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那些土地可以纳入储备范围?
发布日期:2024-01-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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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2)收购的土地;
(3)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4)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
(5)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