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展示侨乡本土文化与风情,大力推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推动我市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侨乡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在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江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江门市教育研究院、江门市文化馆、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特举办“202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专项保护资金系列活动之白沙茅龙书画创作成果展”,反映时代风采,融入湾区文化圈,展示一系列茅龙书画创作成果。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江门市教育局 主办单位:江门市教育研究院 江门市文化馆 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协办单位:广东省高中美术教研基地(江门) 二、征稿对象 广大白沙茅龙书画爱好者 三、作品评选、奖项设置、获奖激励 1、活动设一等奖(收集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收集作品总数的20%)、三等奖(收集作品总数的40%)、优秀奖(若干名)。 2、获奖激励: 三等奖以上颁发证书、奖品;优秀奖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均可参加成果展览。 四、作品要求及时间 1、作品形式:所有参与活动的作品将分为国画和书法两大板块,每个板块分为成人组(18周岁以上,不含18周岁)和青少年组(8-18周岁,含18周岁)分别进行评选。 2、作品要求:所有参赛作品均为本人使用白沙茅龙笔独立创作完成,风格不限,尺寸在四尺宣纸以内(含四尺)。 3、作品主题:要求创作讴歌党、讴歌祖国美好河山、反映时代风采、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 4、参评作品均需投送作品原件(需装裱),并附《报名表》(详见附件),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 5、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 6、评审时间:2023年10月中旬 7、展览时间:2023年11月(暂定) 8、联系人:0750-3371330 苏老师 麦老师 9、展览地点:江门市文化馆 五、投稿及退件安排 (一)投稿 1、参赛作品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送到江门市文化馆4楼非遗办,逾期未送达者不予参加。 2、参赛者需同步寄送《报名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作品电子照片一份(不小于3MB,JPG格式)。《报名表》上内容必须真实有效,责任自负。 3、邮寄作品须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二)退件 参赛作品将在展览结束后3个月内由江门市文化馆非遗办负责统一退件,逾期不能到文化馆自取的,视为顺丰速运到付至报名表中的邮寄地址。 (三)参赛作品收集地点 1、社会人员参赛作品由本人直接提交。 2、中小学师生由学校所在县(市、区)教研部门统一收集和提交到活动作品收集点。 收集地点:江门市文化馆 非遗办(广东省江门市五邑华侨广场) 电子邮箱:jiangmenfeiyi@163.com 联系电话:0750-3371330 邮编:529000 收件人:江门市文化馆 非遗办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8:30—17:30 (四)其他事项 1、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赛、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2、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3、凡送作品参赛、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活动通知的各项规定。 附件: 202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专项保护资金系列活动之江门市白沙茅龙书画创作成果展活动报名表(请扫二维码下载)
2023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专项保护资金系列活动之江门市白沙茅龙书画创作成果展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0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