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月22日
索引号: | 11440700773078264R/2024-0009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名称: | 广东省江门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 ||
文号: | 江文广旅体许字〔2024〕13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主题词: |
广东省江门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许可事项 | 涉外营业性演出 | 事项类型 | 举办 | ||
申请单位 | 广州印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 440104120132 | ||
演出名称 | 甲壳虫餐饮歌手驻场演出 | 演出类型 | 流行乐 | ||
演出场所名称 | 江门市甲壳虫餐饮有限公司 | 演员人数 | 7人 | ||
是否属于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任务 | 是 | 外国人数 | 1人 | ||
出入境日期 | — | 停留时间 | — | ||
演出日期 | 2024-02-13 ~ 2024-05-12 | 演出场次 | 90场 | ||
演出场所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东华二路38号荣基广场一楼102-1-01商铺 | ||||
备注: 1.请于演出举办日期前持此决定及相关材料到演出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并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现场监管工作;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在申请单位、演出人员及内容“三不变”的情况下,需增加演出地(场次),可到增加演出地(场次)的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备案。 2.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演出,在取得公安部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 3.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于演出前提交相关合格证明。 4.举办涉外营业性演出,应及时到外事部门办理签证相关手续。 5.请你单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相关指引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根据地方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随时动态调整演出计划。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