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分社注销备案公告
2024年第0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注销以下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自2024年4月1日起,本公告所列旅行社分社停止经营旅游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之日起90天内,如无后续旅游业务纠纷及投诉,我局将核对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依法减交退还设立旅行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1日
索引号: | 11440700773078264R/2024-0030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名称: | 旅行社分社注销备案公告 | ||
文号: | 不编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01 |
主题词: |
旅行社分社注销备案公告
2024年第0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注销以下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自2024年4月1日起,本公告所列旅行社分社停止经营旅游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设立旅行社名称 | 江西大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旅行社分社名称 | 江西大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鹤山古劳分公司 |
备案登记证明编号 | L-JXGZ00009-JMS-FS0001 |
分社经营场所 | 鹤山市古劳镇升平圩127号 |
分社业务经营范围 | 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招徕、组织、接待业务。 |
自本公告之日起90天内,如无后续旅游业务纠纷及投诉,我局将核对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依法减交退还设立旅行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