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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773078264R/2024-00710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7-29
名称: 征稿通知 | “岭南潮声—— 2024粤港澳大湾区书法作品展”江门地区征稿通知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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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通知 | “岭南潮声—— 2024粤港澳大湾区书法作品展”江门地区征稿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30  浏览次数:-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5周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交流与合作,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山市人民政府将于9月下旬举办“岭南潮声——2024粤港澳大湾区书法作品展”,作为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之一。有关征稿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协办单位:香港文联、澳门文化界联合总会、澳门中华文化联谊会、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相关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四)执行单位:中山美术馆、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深圳市罗湖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地点和规模
(一)展览时间、地点
1.首展
时间:2024年9月下旬-11月上旬
地点:中山美术馆
2.巡展
时间:2024年11月中旬-12月
地点: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深圳市罗湖美术馆
(二)展览规模
计划展出优秀书法、篆刻作品约200件。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包括古今诗、词、歌、赋、书论、画论等,重点征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以及反映“百千万工程”“深中通道”等重大工程建设成果主题作品。文体不限,提倡自撰,注意规范使用汉字,书写他人诗文应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相对完整。所有作品一律附释文。
(二)原作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6cm)以内,不收横幅作品。篆刻作品投寄要求四尺对开竖式印屏,六方或六方以上的印,至少有两个边款。
(三)申报作品应为在江门地区生活的艺术家近3年以来新创作的书法作品。每位作者限报 1 件作品。

、作品评选
由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江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成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评出送省参加初评作品30件。后由“岭南潮声——2024粤港澳大湾区书法作品展”组委会进行初评、终评。
(一)初评
1.参加初评的作品电子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在5MB至10MB之间,以“地市+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作品书体+作品尺寸”命名,如“ 江门张三《礼赞新时代》行书180cm×96cm”,并附填好的作品登记表电子版(命名要求同上,格式见附件),于2024年8月4日前打包报送至电子邮箱:441394456@qq.com,如有异常请联系:李老师13713338835。
2.初评结果报组委会审定后予以公布,并通知报送作品原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
(二)终评
1.参加终评的作品原件无需装裱。请在投稿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
2.由江门市美术馆统一收齐江门地区所有参加终评的作品原件(包括特邀作品),并由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作品原件在展览结束后由江门市美术馆退回给参评作者。
作品原件寄送地址:广东省蓬江区五邑华侨广场江门市美术馆前台,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713338835,邮编:529000。
终评结果报组委会审定后予以公布。

、其他事项
(一)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凡发现有代笔、抄袭、 高仿等违规情况,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三)所有参展作者由组委会颁发证书,并获赠作品集1册,相关媒体将对展览和展览作品做延伸宣传和报道。
(四)所有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
(五)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商定,主办单位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1“岭南潮声——2024粤港澳大湾区法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参展作品登记表


图片

▲岭南潮声——2024粤港澳大湾区法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