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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773078264R/2025-00147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3-11
名称: 关于江门市乡村振兴培训有限公司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批复
文号: 江文广旅体许字〔2025〕11号 发布日期: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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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乡村振兴培训有限公司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03-12  浏览次数:-

江门市乡村振兴培训有限公司:

  你社(公司)提交的《设立旅行社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我局予以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核定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江门市乡村振兴培训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Jiangmen Rural Revitalization Training Co., Ltd.

  三、许可经营业务: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四、出资人:广东开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五、法定代表人:张国昌

  六、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七、经营场所:开平市塘口镇塘口圩塘口街1号1座

  八、许可证编号:L-GD-103015

  接此批复后,请持批准文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以下事项:

  1.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依法存入质量保证金或依法办理银行担保。

  2.按《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要求办理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3.存入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相关证明文书(《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银行存款证实书》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函》《旅行社责任险项目保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所聘用导游人员(不少于3名)缴纳社保费用资料交(寄)回我局备案。

  4.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善、更新旅行社资质信息和质保金相关信息。

  旅行社开业后,应当遵守《旅游法》《安全生产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要求登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办理各项业务和审批事项,落实“一团一报”“电子合同”及旅行社季度和年度财务状况报表等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此复。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