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5月13日
| 索引号: | 11440700773078264R/2026-0027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13 |
| 名称: | 广东省江门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 ||
| 文号: | 江文广旅体许字〔2026〕19号 | 发布日期: | 2026-05-13 |
| 主题词: | |||
广东省江门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
许可事项 | 涉外营业性演出 | 事项类型 | 举办 | ||
申请单位 | 沈阳海风润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 210000120083 | ||
演出名称 | 外籍舞蹈秀 | 演出类型 | 现代舞 | ||
演出场所名称 | 江门得得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演员人数 | 5人 | ||
是否属于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任务 | 是 | 外国人数 | 5人 | ||
出入境日期 | — | 停留时间 | — | ||
演出日期 | 2026-05-20 21:30 至 2026-08-17 02:00 | 演出场次 | 90场 | ||
演出场所地址 | 江门市蓬江区甘源路60号粤海广场47栋2017室 | ||||
备注: 1.请于演出举办日期前持此决定及相关材料到演出所在地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并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现场监管工作;自批准演出活动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在申请单位、演出人员及内容“三不变”的情况下,需增加演出地(场次),可到增加演出地(场次)的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办理备案。 2.属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演出,在取得公安部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 3.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于演出前提交相关合格证明。 4.举办涉外营业性演出,应及时到外事部门办理签证相关手续。 |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专用章
(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