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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08XK/2022-00267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5-07
名称: 关于做好医疗保障联网结算和业务服务办理安全保障工作的通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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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疗保障联网结算和业务服务办理安全保障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5-07  浏览次数:-

广大参保人、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

  因市机关大院定于5月8日(星期日)8:30-18:00开展高压电房设备预防性试验,届时市机关大院将出现停电情况,一旦出现应急事件,可能会导致医保专网网络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我市医疗保障联网结算和业务服务办理。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影响服务时间

  2022年5月8日(星期日)8:30-18:00,各级医疗保障业务经办部门视情况暂停医疗保障业务服务。

  二、出现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2022年5月8日(星期日)8:30-18:00可能暂停医保业务服务期间,全市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将视情况暂停办理医疗保障有关业务,业务办理期限相应顺延,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2年5月8日(星期日)8:30-18:00可能暂停医保业务服务期间,将视情况暂停市内、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联网结算。

  1.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适当收取押金,待恢复联网结算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重新结算及补退费等手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结算的,参保人可全额垫付医疗费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

  2.参保人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在恢复服务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向该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进行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

  如果出现暂停医疗保障联网结算和医保业务服务办理期间,办理医疗保障业务受到影响的,敬请广大参保人、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药机构谅解。如有疑问,请向当地医保行政部门、经办部门咨询。

  特此通告。

  江门市医保行政、经办部门咨询电话

市(区)

医保经办机构

医保行政部门

市直

0750-3512333

0750-3992978

蓬江

0750-3272391

0750-3982995

江海

0750-3898610

0750-3838986

新会

0750-6102028

0750-6631989

台山

0750-5613915

0750-5518032

开平

0750-2256983

0750-2229807

鹤山

0750-8933190

0750-8920282

恩平

0750-7812180

0750-7738876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