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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9008XK/2026-0004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02-14
名称: 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操作指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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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操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6-02-24  浏览次数:-

尊敬的江门参保人:

  为方便您享受更便捷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请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完成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即可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以下是详细的线上申请操作指引,帮助您快速完成备案手续。

  一、受理对象

  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无论是需要在省内跨市或跨省异地长期居住(包括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或其他原因临时外出就医,在办理相应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均可在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二、办理渠道

  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智助政务一体机或到参保所属县(市、区)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办理。

  三、线上申请备案操作流程(以“粤医保”微信小程序为例)

  【第一步】打开“微信”首页,在搜索栏里输入“粤医保”小程序,搜索后点击小程序或直接识别下方图片即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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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步】进入小程序后选择“异地就医备案”,并认真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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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步】按照界面指引填写表单,上传备案材料。上传备案材料后点击“提交”完成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申请,等待1-2个工作日审核。

  如需为他人备案,在“备案人身份”点击“为他人备案”,并阅读提示,点击“确定”,按照指引填写表单,上传备案材料。授权委托书点击“查看模板”即可查看授权委托书模板,按照模板填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