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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5536613194/2023-0004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1-31
名称: 关于市区2023年上半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的公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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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2023年上半年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3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和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江门市市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不超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134元。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