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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5536613194/2024-00719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10-23
名称: 关于优化调整江门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有关品类和规则的通知
文号: 江建函〔2024〕101号 发布日期: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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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调整江门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有关品类和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广大消费者参与活动的便利度,扩大活动覆盖面,进一步促进家装消费,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市民需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优化江门市加力支持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有关品类和规则,请抓好贯彻落实。具体优化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补贴品类

  (一)智能家居产品。新增补贴品类:吸尘器、除螨仪、饮水机、茶吧机、电动牙刷、按摩器、剃须刀、美容仪、吹风机、直/卷发器。

  (二)居家适老化所需产品。

  新增补贴品类3个:助听器、健康监测器具(血压计、血糖仪、血氧仪)、理疗养生器具(呼吸机、制氧机、理疗仪、雾化器、睡眠仪)。

  优化补贴品类2个:原品类:辅助睡眠器具(含护理床、移位机、翻身辅助器),优化为辅助睡眠器具(含护理床、移位机、翻身辅助器、防压疮垫);原品类:防滑地砖及防滑地胶,优化为防滑地砖、防滑地胶及防滑涂料。

  二、优化补贴标准和规则

  (一)取消旧房认定条件。个人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券当天满18周岁,下同)到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产品,无需再提供不动产权证。

  (二)取消同一房屋地址的补贴总额限制。取消针对同一房屋地址的补贴总额限制,每名消费者均可享受最高3万元补贴。

  (三)取消单类产品补贴金额上限。个人消费者在补贴总额上限(3万元)以内购买指定品类的智能家居产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产品及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每类产品补贴金额不再限制最高2000元。

  (四)调整智能家居产品购买件数限制。个人消费者在3万元补贴总额上限以内,购买同一类智能家居产品不超过10件。

  优化后的补贴标准为: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购买指定品类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满足1级能效(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产品销售价格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对个人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券当天满18周岁)购买指定品类的智能家居产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产品及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购买同一类智能家居产品不超过10件,其他产品不限购买件数,所有产品享受的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

  补贴折扣券3个自然日有效,过期失效。失效后,个人消费者可在页面重新领券再使用,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最多支持失效重领3次。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民政局


江门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