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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5536613194/2025-00308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6-06
名称: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5 年江门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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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5 年江门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

发布日期:2025-06-0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江门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赛,认真做好参赛准备工作,确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总工会

2025年6月5日


2025年江门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展示物业管理行业的专业形象和精神风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全力构建江门高质量发展战略新格局,拟组织举办2025年江门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大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匠心铸品质 技能创未来”为主题,加强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扩大规模、提高质量、推广成果,打造江门市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品牌。

  二、竞赛组织架构

  竞赛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一)竞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

  协办单位:江门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技术指导单位: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竞赛组织委员会

  设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整个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1.竞赛组委会:

  主  任:林锡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赵  燕(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永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玉红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雷彬森 (市教育局职终科科长)  

  张霓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和物业监管科科长)

  林炳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凌向中 (市总工会经工部部长,一级主任科员)

  黎伟红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毕国强 (江门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林慧光 (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2.竞赛办公室

  组  长:林慧光(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

  副组长:邝柏安(江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

  陈美清(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欧阳敏(江门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3.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设立竞赛综合事务组、专家命题组、裁判组、赛务组、监督仲裁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竞赛工作组负责竞赛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竞赛项目和内容

  本次大赛为市级二类,共三个竞赛项目,分职工组、学生组:

  (一)物业管理员业务技能(理论+答辩);

  (二)电工业务技能(理论+实操);

  (三)安防维护员业务技能(理论+实操)。

  电工业务技能和安防维护员业务技能的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占70%。物业管理员业务技能的理论知识占70%,答辩占30%,竞赛试题由组委会组织命题组统一命制。

  1.理论知识书面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物业管理员答辩考核采取选手抽题面对评委专家口头陈述回答的方式,题目是围绕物业管理及紧密关联领域的一个或一种(类)工作、现象、问题、案例、事件及发展动态等生成,需要选手在限定的时间内做出阐述或回答。

  2.实际操作技能决赛,考核内容分别为电工专业实际操作和安防维护专业实际操作,决赛以国家相关职业标准为依据,结合物业管理行业新的发展变化和工作实际,按规定标准和操作流程,主要是赛质量和赛速度。

  四、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一)竞赛时间

  2025年6月19-20日

  (二)竞赛地点

  江门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40号)

  注:电工竞赛的各项设备、设施和工件材料等由江门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提供;各参赛选手使用的文具和工具由各参赛选手单位自行解决。消防竞赛的水带(标准长度为25米)、水枪头、消防服、鞋等由各参赛选手单位自备。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参赛对象为江门市(含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物业服务企业的在职职工、江门市相关专业(特指物业管理、电工)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竞赛项目的参赛人数不设定上限,职工选手需以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为单位组队参赛,学生组选手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

  (四)选手资格

  1.热爱本职工作,持有上岗资格证,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职工组需要符合条件:在江门市从事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且单位已为其签订劳动合同。

  3.电工专业参赛选手必须持有效上岗证。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材料

  1. 报名时间:发出比赛通知文件之日起10日内完成报名。

  2. 报名方式:各单位参赛选手按规定填写《2025年江门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附件1)、《2025年江门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大赛知情承诺书》(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大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如需核发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需额外提交近半年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电子相片(照片大小为40KB以内,宽x高:390像素*567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于报名截止前备齐报名材料,资料交至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南苑横街2号首层1-3,K-L

  联系人:陈茵怡、李颖茵

  联系电话:0750-3829835

  (二)资格审核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报送的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核。

  (三)参赛证

  经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查符合参赛要求的,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统一制发参赛证。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佩戴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发的参赛证方可进场参赛。

  (四)参赛费用

  本次竞赛免报名费。如参赛选手需同时申请技能等级认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设补考。

  六、竞赛规则

  (一)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竞赛组委会核发的参赛证、穿着组委会统一发放的参赛服装才能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和评委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竞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二)赛场规则

  1.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技能竞赛组委会颁发的相关证件。

  2.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七、激励措施

  (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对获得职工组竞赛一等、二等、三等、优胜奖人员,按有关规定直接免费核发与竞赛职业(工种)等级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颁发办法参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司便函〔2022〕26号)和《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人社司便函〔2022〕59号)执行。已持有相关证书的,不重复核发。竞赛项目相应核发证书对应的职业(工种)如下:

序号

竞赛项目

职业(工种)

级别

证书类别

1

物业管理员业务技能

物业管理师

三级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

电工业务技能

电工

四级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其中,学生组不参与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二)颁发荣誉证书。

  职工组和学生组参加的三个比赛项目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的,设立一等奖1名(第一名),二等奖2名(第二、三名),三等奖3名(第四、五、六名);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0的,设立一等奖1名(第一名),二等奖1名(第二名),三等奖1名(第三名);并向其他排名在参赛人数/队数前50%选手颁发优胜奖(如设初赛、决赛的,按决赛规模核算)。将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总工会、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颁获奖证书并给予通报。


  附件:1. 2025年江门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2. 2025年江门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大赛知情承诺书



附件:

1.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