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第一次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线上摇珠配租工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第181号)、《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江府[2024]1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配租方案。
一、房源、位置
本次配租初定房源共69套,实际配租房源待登记对象完成意向登记后再确定,房源来自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租房,分别是:
(一)惠泽园保障性住房小区
位于河南下沙裕安花园西侧,现有可供配租房源9套。其中,一房型(含一房一厅型)4套(配租1人家庭和夫妻关系2人家庭),建筑面积44.05-44.10平方米,两房一厅型5套(配租2-3人家庭,除夫妻关系2人家庭外),建筑面积为55.34-58.79平方米。
(二)福泽园保障性住房小区
位于蓬江区星河路星河花园南侧,现有可供配租房源14套。其中,两房一厅型9套(配租2-3人家庭,除夫妻关系2人家庭外),建筑面积为47.55-51.05平方米;三房一厅型5套(配租4人及以上家庭),建筑面积为55.47-56.13平方米。
(三)润泽园保障性住房小区
位于蓬江区里村大道西侧,现有可供配租房源38套,其中,一房型(含一房一厅型)35套(配租1人家庭和夫妻关系2人家庭),建筑面积30.41-41.95平方米,两房一厅型3套(配租2-3人家庭,除夫妻关系2人家庭外),建筑面积59.27-59.53平方米。
(四)上城摩卡园保障性住房小区
位于蓬江区育德街与天福路交界处,现有可供分配房源8套,均为两房一厅型(配租2-3人家庭户,除夫妻关系2人家庭户),建筑面积为55.03-54.91平方米。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对象共59户,主要是配租符合一房型(含一房一厅型)、两房型和三房型条件的对象,具体如下:
2026年2月13日前公示符合廉租户保障资格23户家庭,其中1-2人(含夫妻关系家庭)15户,2-3人家庭8户,符合公租户保障资格36户家庭,其中1-2人(含夫妻关系家庭)21户,2-3人家庭11户,4人以上家庭4户。
三、配租原则
按公示资格家庭人数划分,详细分类见表1。此外,符合配租三房一厅和两房一厅的家庭可向下选择两房一厅、一房型、一房一厅房型,如相应房源不足则产生轮候号。
表1 房型分配表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规定
(一)租金标准
1、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的月租金计算:
⑴持《低保证》的家庭1元/㎡;
⑵其他家庭:惠泽园、福泽园、润泽园、上城摩卡:1.8元/㎡,
2、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家庭的月租金计算,共分两部分:
⑴属于住房保障面积部分的租金标准
以人均住房保障面积(15平方米)乘以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以公示为准)总人数,作为住房保障总面积,该部分租金标准计算方法详见表2。
⑵超出住房保障面积部分的租金标准
如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大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应享受保障的住房面积,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计算。
(二)物业服务费标准
1、惠泽园、福泽园、润泽园
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均为0.49元/㎡/月。
2、上城摩卡地段
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家庭:0.6元/㎡/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
0.8元/㎡/月。
3、其他地段
按当地所设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计收,以签订协议为准。
(三)其他
1、惠泽园、福泽园、润泽园、上城摩卡地段停车场收费:摩托车位25元/月,小车车位200元/月;其他地段以签订协议为准。
2、电梯及楼梯间照明电费按住户分摊,另行计收。
表2 租金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