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粤建研安函﹝2026﹞381号,附件1)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我市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认真组织本区域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军队系统企业除外)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填报数据。
二、请各造价咨询企业于2026年6月20日前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6版)》(附件2)要求登录系统(www.ccea.pro)进行填报,财务数据必须按企业审计或确定的数据上报,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企业可利用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自带的“数据异常提示”功能,对预警数据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成系统数据填报后,于6月23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数据表一式两份报送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监测中心(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副楼3楼D11室)
三、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010-62041661。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2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粤建研安函﹝2026﹞381号)
2、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6版)
(联系人:利小敏3831950、陈玮琪3831910)
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监测中心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