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江自然资〔2020〕549号 | ||||
项目名称: | 中山至阳春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春段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审批同意书 | ||||
审批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以及《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全部下放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权限的通知》(粤林函〔2019〕132号)第一条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山至阳春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春段项目(5标)临时使用恩平市大田镇朗西村委会的生态公益林地(0.236公顷)、商品林地(3.0595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手续。 三、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为两年,期间不得破坏周边森林、林木和林地,不得在临时占用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必须恢复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4401011904321294 | 32010619671207**** | ||||
法人代表姓名: | 李惠明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0/7/29 | ||||
许可截止期: | 2022/7/29 | ||||
许可机关: |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
中山至阳春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春段临时使用林地项目审批同意书(江自然资〔2020〕549号)
发布日期:2020-10-2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