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基本内容 | 设立依据 | 承办科室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江门市主城区和城市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和征收范围的通知 | 明确江门市主城区和城市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和征收范围 | 属于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规划科 | 2023年2月 | 延续 |
2 | 江门市自然保护地规划(2022-2035年) | 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规划和引领江门市自然保护地建设,为江门市自然保护地建设和发展进行长远谋划 | 属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包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等。 | 森管科 | 2023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