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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07493P/2023-00864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11-23
名称: @江门人,您有一封未读邮件,请注意查收!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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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人,您有一封未读邮件,请注意查收!

发布日期:2023-11-23  浏览次数:-

给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江门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常抓不懈。2021年3月,江门获批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并于同年11月获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两年多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配合下,2023年6月,我市通过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当前也即将迎来国家评价验收。

  让您吃得放心是我们的不变初心,让您满意是我们的使命担当!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生活中注意以下事项:要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企业消费,购买有合法进货来源的食品;购买预包装食品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食用过期变质食品;生熟食物要分开,加工食物的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烹调要煮熟烧透;在冰箱冷冻的新鲜肉类食物建议在3个月内吃完,冰箱取出的剩饭剩菜建议彻底加热且在24小时内食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在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近期,一年一度的食品安全民意调查正在进行中。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接到有关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满意度的电话(12304、12340)调查访问、网络调查,或者遇到调查人员当面提问时,请耐心回答,并对江门市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您的回答“我支持、我知晓、我满意”是对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

  “美好侨都,邑食无忧”,让我们一起手牵手把好食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食品安全门!

2023年11月15日


素材来源: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整理:江门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