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关于同意国控国大健丰(江门)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粤江林许准〔2023〕159号) | ||||
项目名称: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
审批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同意你单位将购自岭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干制大壁虎(Gekko gecko)共300对,以及2022年已批准销售批次(粤江林许准〔2022〕75号)中未销售的干制大壁虎77对,合共377对,在江门市的62家门店内以药用用途出售(具体门店及销售数量详见附表)。 二、出售有效期为自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出售、购买、利用活动,并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详细的台账制度,确保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况清晰,可追溯。经营利用上述野生动物制品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国控国大健丰(江门)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440705MA55R71F66 | |||||
法人代表姓名: | 黄彩群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
许可截止期: | 2024年11月26日 |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林业局 |
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粤江林许准〔2023〕159号)
发布日期:2023-11-2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