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500千伏华厦阳西电厂二期7、8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粤江林许准〔2024〕89号) | ||||
项目名称: | 500千伏华厦阳西电厂二期7、8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 | ||||
审批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500千伏华厦阳西电厂二期7、8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使用新会区崖门镇、古井镇;沙堆镇;台山市深井镇、端芬镇、斗山镇、都斛镇、地方国营台山市金星农场;开平市赤水镇;恩平市大槐镇、横陂镇的林地玖点捌壹叁壹(9.8131)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手续。 三、你单位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效期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的,本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自动失效。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44070361774339XT | |||||
法人代表姓名: | 杨亮明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30日 | ||||
许可截止期: |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林业局 | ||||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粤江林许准〔2024〕89 号)
发布日期:2024-10-09 浏览次数:-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