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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07493P/2024-0075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10-23
名称: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林业类)(粤江林许准〔2024〕93号)
文号: 粤江林许准〔2024〕93号 发布日期: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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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林业类)(粤江林许准〔2024〕93号)

发布日期:2024-10-24  浏览次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关于同意江门市泥哥养殖业有限公司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粤江林许准〔2024〕93号)

项目名称: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林业类)

审批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审批(林业类)行政许可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在“蓬江区群星龙马村长江坪一号丰叶园A88-A91地块”人工繁育《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辐纹陆龟(Astrochelys radiata),附录Ⅱ物种苏卡达陆龟(Centrochelys   sulcata)、豹纹陆龟(Stigmochelys pardalis)、红腿陆龟(Chelonoidis carbonarius)、亚达伯拉象龟(Aldabrachelys   gigantea)、赫尔曼陆龟(Testudo hermanni)、球蟒(Python regius),共7种陆生野生动物。

二、你单位要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人工繁育物种谱系、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依法开展人工繁育活动。有关上述野生动物的购买、出售、利用等事宜,必须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报批。

三、做好野生动物卫生检疫和安全防护工作,防止逃逸、扩散,并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蓬江区自然资源局书面报告当年人工繁育和出售、购买、利用情况。

特此决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泥哥养殖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703MACWDAQ52L

法人代表姓名:

谢沃荣

许可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广东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