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00MB2C07493P/2025-00262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03-27
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 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2025-05-30

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 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30  浏览次数:-

江自然资函〔2025〕317号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 年度

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蓬江区 2024 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4〕200 号)转发给你局,请按照要求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及其他补偿费用的支付工作。

  二、请将征地实施情况及时录入省级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应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四、请你局凭本通知,办理被征收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 年3 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蓬江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粤府土审(14)〔2024〕2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