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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00MB2C07493P/2026-00221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6-06-09
名称: 警惕!不要违规进入林区游野泳、戏水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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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要违规进入林区游野泳、戏水

发布日期:2026-06-09  浏览次数:-

  林区景色虽美,进入林区游野泳、戏水,非常危险!听劝,别去!当前正值全国“安全生产月”,夏季高温多雨,溺水事故也进入了易发期和高发期。林区内的水库、山塘、河流及蓄水池等水域表面看似平静,实则水深莫测、暗流涌动,隐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请大家千万要警惕。

  为积极响应“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的安全生产月主题,切实守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在此向全社会发出诚挚倡议与温馨提示:不要违规进入林区游野泳、戏水!

  拒绝“野景点”

  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公众开放的林区,以及废弃矿坑、水塘、水库、峡谷、无人岛、海滩等网红景点开展野泳、登山、游览、探险戏水、露营等活动。

  警惕野外水域

  未知因素多,水下经常会有深坑、漩涡、暗流,很容易发生意外;有些水库、河道底泥松软,陷入泥沼后无法动弹;有些水下长有水草等植物,一旦脚被缠住,很难挣脱;在江河岸边的一些过渡区域、缓冲区域玩耍要小心滑入深水区,发生意外。

  注意涉水活动安全

  未成年人不要独自在水域嬉戏;不在危险位置拍照警惕落水、跌落等风险!参加涉水活动穿好救生衣;谨慎参与划船、漂流、浮潜和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

  掌握急救常识,科学应对突发险情

  遇到他人溺水时,切忌盲目下水施救,尤其是未成年人。应第一时间大声呼救并拨打110、119、120急救电话,优先利用长杆、绳索或漂浮物进行岸上施救。若溺水者被救上岸且已昏迷,应立即清理其口鼻异物,并持续进行心肺复苏(按压30次加人工呼吸2次循环),直至专业医务人员到达现场。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让我们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家校社携手同心,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夏天!

防范学生溺水家长责任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夏季是溺水事故高发期,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首要原因。近期省内已发生多起学生溺水悲剧,多因私自下水或结伴戏水引发。为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请你务必履行好第一监护人职责,与学校共筑安全防线:

  一、严格落实“四知道”。学生离校后,请随时掌握孩子行踪,做到“知去向、和谁去、做什么、何时返”,坚决杜绝孩子脱离监管,前往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

  二、督促牢记“六不”原则。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发现他人溺水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强化技能与陪伴。建议利用假期带孩子到正规泳池学习游泳及自救技能,重点教育孩子,遇他人溺水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求成人帮助,切勿盲目下水。同时,请增加亲子陪伴,密切关注孩子放学后及节假日的行踪。

  四、积极参与隐患排查。请留意居住地附近水域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向村委、居委报告,发现未成年人玩水和野外游泳,要及时制止并联系学校共同教育。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让我们携手并肩,以切实行动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防范学生溺水家长责任告知书转自:江门市教育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