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25012
江政数〔2025〕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我局对本部门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发现作为文件制定依据的《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粤办函〔2021〕1号)已废止,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从即日起废止《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江政数〔2021〕150号)。
附件: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江政数〔2021〕150号).pdf
江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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