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03年度江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府办[2003]13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2003年度珠江整治考核实施细则》(粤环 [2003]174号)和《2003年江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与实施方案》(江府[2003]9号),为切实做好对各市、区本年度完成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考核工作,现将《2003年度江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发文日期:2006-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