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03年度江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府办[2003]132号

印发2003年度江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府办[2003]13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2003年度珠江整治考核实施细则》(粤环 [2003]174号)和《2003年江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与实施方案》(江府[2003]9号),为切实做好对各市、区本年度完成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考核工作,现将《2003年度江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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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6-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