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江府办[2004]97号

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江府办[2004]9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4]74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上半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390.44亿元,同比增长11.80%,比去年同期提高1.77个百分点。在经济〖CM(31〗增长的拉动下,全市电力消费急剧增长。上半年,我市全社会用电量达〖CM)〗47.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25%,其中工业用电量达33.62亿千瓦时,增长24.46%;全市最高供电负荷不断攀升,6月份5次刷新历史纪录,最高供电负荷达162.6万千瓦,超出去年8月份最高供电负荷(149.5万千瓦)13.1万千瓦。预计今年我市全社会用电量将超过100亿千瓦时,增长16%;最高供电负荷将达到170—175万千瓦之间。由于全省新增电源不足,电力供应已从2002年以前的缺电力、不缺电量转化为电力、电量双缺。三季度省分配我市省网供电负荷指标为130万千瓦,我市地方电厂可调出力约30万千瓦,全市最高负荷缺口仍达15万千瓦。若系统出现大型发电机组临检等紧急情况,供电负荷缺口还将进一步拉大。鉴此,今年我市迎峰度夏保供电工作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工作作为2004年经济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全力以赴、积极投入保障全社会正常供电的工作中,为我市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充分发挥地方电厂现有能力,千方百计做好顶峰发电工作。

  

  近年来,地方电厂的顶峰发电,为保障我市的电力供应做出了重要贡献。各电厂要树立以社会效益为重、以大局为重的思想,抓紧抓好机组的检修、维护、保养,使机组处于良好状态并切实做好燃料储备工作;要服从调度指挥,配合做好顶峰发电工作。同时,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地方电厂发电的流动资金困难,确保辖区内电厂能按要求顶峰发电。

 

  三、加强用电需求侧管理,将我市错峰、避峰用电方案落实到位,引导电力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一)规范错峰用电,贯彻错峰用电原则,努力做到限电不拉路,确保城乡居民和重要单位用电。为规范错峰用电行为,我市于4月份颁布实施了“江门市2004年错峰用电管理措施”。对一般工业用户用电实施每周轮休1天,并按“三级错峰”的原则实施,即“先用户自觉错峰,后用户侧强制错峰,最后线路强制错峰”。供电分公司要加大对自觉错峰的监控力度,把工作做细,对安排自觉错峰的线路加强监控,记录各时段的电流和负荷数据,各市、区要确保完成当天自觉错峰负荷量。

 

  (二)在电网供电负荷紧张时实施避峰用电。对不参加错峰用电的重点用电企业或特殊用电户实施阶段性避峰用电措施。供电分公司要采取一厂一策的办法,与各有关企业(单位)签定避峰用电协议,并认真做好电力负荷的预测,当需要实施避峰压减负荷时提前30分钟以上通知有关企业(单位),以便企业(单位)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三)对错峰用电、避峰用电实行动态管理。江门供电分公司调度中心要每天做好电力负荷预测,提前发布电网负荷信息,指导各市、区根据电网负荷情况做好电力电量的平衡,以减少限电对经济工作的影响。

 

  (四)继续做好峰谷电价及节约用电的宣传工作,通过经济手段转移高峰负荷,合理利用电力资源。

 

  四、加强调度管理,精心安排电网运行方式。

  

  认真执行计划用电指标,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严肃调度纪律。要严格按照已制定的2004年电网运行方式和迎峰度夏运行方式及事故预案和拉闸限电序位表,做好系统供应不足下强制错峰和系统事故下拉闸限电的相应准备工作。

 

  五、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由于连续紧张的用电局面,使电力设备长期高负荷运行,故障隐患增多,电力安全运行压力加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从思想上、制度上、行动上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市、区供电分公司要加强输变电设施和供电线路的维护、保养、检修。找出电网薄弱环节,解决供电“卡脖子”问题。安全监管部门要在迎峰度夏期间开展一次电力生产、供应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电力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电力电量的平衡工作。

  

  电力运行具有发、供、用同时完成的特点。除加强电力运行各个环节的沟通、协调外,还要积极主动与省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尽可能多的使用网电,以减轻负荷高峰期地方电厂顶峰发电及企业错峰、避峰用电的压力。

 

  七、采取措施,解决电煤运输问题。

  

  各级运输部门要加强调度与协作,切实采取措施,做好重点用户和电厂的煤炭运输工作。新会双水电厂、江门联营发电厂要制定煤炭供应应急预案,于每月5日前向市经贸局报告煤炭库存情况,并在库存低于5天警戒线时,要立即报告。

 

  八、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用电户合理有序用电。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实施错峰用电,合理利用电力资源的意义、知识,提高用户对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和经济用电重要性的认识。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七日

(注:《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4]74号)刊于2

00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第23期,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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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6-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