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电子邮件
收发工作的通知
江委办[2005]59号
各市、区委和政府办公室,市副处以上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实行以电子邮件发送会议通知以来,各市、区及市直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电子邮件的收发工作,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推动信息化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目前有部分单位由于人员调整、电子邮件接收系统和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等原因,没有按要求做好电子邮件的收发工作,特别是在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发出紧急会议通知后,没有及时接收、回复和按通知要求报送与会人员名单,严重影响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规范电子邮件接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电子邮件收发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电子邮件收发管理制度,安排有关领导分管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电子邮件的接收工作,推进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2.为了方便各单位及时准确地接收电子邮件,经两办与市数据局研究协商,拟在市直各单位之间建立一个大容量的、可最大限度交互的、高度可
扩展的并具有邮件系统监控及防病毒功能的邮件服务系统。新系统启用后,电子邮件发出后会自动通过该系统向各单位专责人员的移动电话发出信息,通知收取电子邮件。
3.新装电子邮件服务系统维护费用为每单位50元/月,由各单位支付,由市电信公司通过银行每月在各单位帐户中扣除。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单位详细名称、扣款帐号(不限定银行)、分管领导、专责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及移动电话号码报市委办公室秘书科(联系人:区敏强,联系电话:3273258、3353594,传真:3273230,电子信箱:jmswb@pub.jiangmen.gd.cn)。
4.各单位专责人员在收到知会收取电子邮件的通知后,要及时上网接收邮件,并立即发送邮件回执,按通知要求报送与会人员名单。
5.各单位接收电子邮件的专责人员每天要检查清理邮箱,以保证电子邮件收发畅通。如原指定专责人员外出,要另行安排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电子邮件收发工作不耽误。
6.因设备或线路故障导致不能接收电子邮件的单位,要及时向市委办、市府办反馈情况,对既不报告情况,又不按时报送与会人员名单而影响工作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5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发文日期:200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