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6年6月9日)
江发[2006]7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粤发[2006]4号)的精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富裕和谐江门,现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理念。各级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掌握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始终不渝地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抓出实效,真正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优化农村发展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努力把全市广大农村建设成为具有五邑侨乡特色的文明、富裕、民主、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目标任务。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各区要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市要加大发展镇级经济力度,发展特色农业、效益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
(1)现代农业发展上新台阶。到2010年,全市发展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70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200个以上,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农业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高新科技和优良品种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全面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有效增强。
(2)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建立起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大部分农民生活达到富裕安康,全市农村人均年纯收入达6800元以上。
(3)镇级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到2010年,全市各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大幅增加,其中,超亿元镇达8个,5000万元至1亿元的镇达10个;村级集体经济年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具有新农村建设、维护、管理和持续发展的经济实力。
(4)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到2010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自来水普及率达85%以上;全市所有行政村和10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硬底化等级公路;农村全面通路、通电、通邮、通客运、通电视电话,文化、体育等设施不断完善。
(5)农村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全面实行农村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蓬勃发展;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达90%以上;农村“五保户”供养机制健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6)农村生态及民居生活环境不断改善。注重环保,杜绝污染。农村完成危房改造,“脏、乱、差”现象得到全面治理,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处理,村容村貌整洁优美。
(7)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有效转移。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全面培训,力争到2010年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85%得到有效转移。
(8)农村文明程度全面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科技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健康素质整体提高,造就一代新型农民;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干部勤政廉洁,群众满意。
二、重点推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抓好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生产发展。重视和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实现农村经济大发展。
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资金要向基本农田建设倾斜,并建立起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市级财政支农资金和水利资金的投入规模原则上与每年的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相一致,以确保“三农”建设需要;各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措施、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更多地向农村、农业倾斜;各地要确保土地出让金平均收益的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切实保护耕地,增强基本农田和耕地地力涵养,提高现代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继续稳步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力争2008年前全部完成工程建设;加强灌区续建配套建设,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开展中小流域治理,完善农田排涝工程体系,配套建设田间工程;继续推进造林绿化,加强农业生态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渔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港抵御灾害的能力。
2.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适应市场、各具特色、因地制宜、突出效益、发挥优势”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精品农业和外向型农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按照“一镇一品、多镇一品”基地化生产思路,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打造绿色品牌,建设珠三角绿色食品供应基地。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投资开发现代农业园区,创办粤台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业,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原产地认证等工作,继续抓好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为龙头的检测体系建设,建设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各市、区也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投入。
3.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型、流通型龙头企业、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和农产品物流中心等,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各级财政及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扶持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重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市、区也要安排配套扶持资金。以发展现代海洋养殖业为重点,以建设渔业专业镇、现代渔港经济区和滨海生态文明村为目标,积极开展水产资源增殖和保护区建设,推动特色海洋渔业大发展。扎实推广渔业科技入户,争取培育50个渔业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5000个渔农户,使渔民通过科技入户工作实现增产增收。
4.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农科体系,包括农业科研体系、农村人才培训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有计划地实施带有全局性、导向性、示范性的科技兴农项目,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建立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技术创新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节约型农业发展,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各级政府要对农业关键技术攻关、自主创新和先进技术推广给予大力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抓好农民增收,实现农民生活宽裕。探索建立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快镇级经济发展,为农民增收和提高生活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5.加快建立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一是立足农业内部,挖掘增收潜力。要实施“科技富民工程”,适时推广农业新技术和优良品种,推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业内部挖潜增加农民收入。二是立足农业外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落实转移就业培训的扶持政策,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本领,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十一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并视实际情况增加,各市、区也要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三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确保农业投入的持续增长;完善和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特别是粮食直补和良种、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机具补贴等政策。四是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计划,完善对口扶贫机制,力争“十一五”所有贫困村基本脱贫。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实施产业化扶贫,促进贫困地区资源开发和贫困农户增收,增强发展后劲。
6.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继续健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适当降低门槛、提高补助标准,对贫困线以下的农民做到应保尽保。完善农村社会福利设施配套建设,实现每个镇有一所设施较齐全的敬老院,并逐步办成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立“五保户”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五保户”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切实增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逐步提高政府筹资标准,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努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探索建立无地、少地、失地农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务工农民公共服务的投入,为农民进城就业、生活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服务。
7.扩大公共财政和金融支农的范围。各级财政的公共投资重点要从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重视农村建设。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市、县、镇三级每年财政增量重点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不断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确保投入逐年增长。2006年起,财政支农资金增量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逐年增加,逐步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充分发挥金融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各级金融信贷机构应向新农村建设实行政策倾斜,大力支持新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房改造等。农村信用社要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切实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贷款担保机制,切实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
8.不断加快镇级经济发展。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镇级经济发展的意见》(江发[2004]24号),加大镇级经济发展力度,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实施“异地招商”,调动落后地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推进协调发展。要以整合资源,优化载体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打造工业发展的新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镇级工业发展。大力扶持和发展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发展镇级经济中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中心镇和专业镇建设,完善镇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镇辐射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功能,为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三)抓好文明创建,助推乡风文明。以文明村、文明镇创建为重要载体,推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科教文化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的现代文明素质,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9.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继续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加快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十一五”期末,全市农村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保持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06年秋季起,全市全面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并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活费。同时,加大力度调整农村学校布局,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优化农村师资队伍,提高农村办学质量。
10.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市(区)、镇、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民医疗卫生综合服务水平。加快健全和完善包括市(区)医院、镇卫生院、村医疗室在内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做到每个行政村有医务室,使农民方便就医、及时治疗。加强农村卫生院建设,改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条件,满足农民的基本卫生需求。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农村疫病疫情监测控制,切实做好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防治。为孕产妇和婴、幼儿提供必要的健康卫生保障,稳步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11.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大力发展市(区)、镇、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和完善市(区)、镇、村三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满足广大群众参加文化活动的需要。全面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鼓励各级艺术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馆等文化单位送戏、送电影下乡,使之经常化,将文化服务送到全市广大农村。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
12.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积极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八荣八耻”成为广大农民的共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开展文明家庭、生态文明村、文明镇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增强农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护权益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加强文化科技教育,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抓好环境综合整治,促使村容整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高起点搞好村庄布局规划,抓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五改”工作(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全面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农村发展环境。
13.加强村庄规划。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市(区)、镇、村”一体的规划管理体系,市要管到镇、县要管到村,层层抓落实。各级政府要拔出专项经费用于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各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切实帮助农村搞好建设规划。要以村委会为单位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对土地利用、村庄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等农村各项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布局,村庄建设规划应突出地方特色,注意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古民宅,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水平和质量。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和管理,贯彻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未完成建设规划编制的村,原则上暂缓农房建设审批,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积极推广《广东省新农村住宅通用设计图集》,向农民免费提供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14.大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推进乡村“五改”工作。实施“村村通公路”和“村村通班车”工程,到2008年全面实现镇通村委会公路硬底化,有条件的村要积极推进村道巷道路面硬化;并结合村道巷道建设,推进生活污水排放暗渠化和湿地化处理;积极推动农村客运公交化。加快农村危房、泥砖房改造,到2007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普及自来水步伐,让农民用上清洁卫生的自来水,力争到2010年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合理布局农村公厕,加快农村家庭卫生厕所和卫生公厕的普及。加快农民家庭炉灶改造,将烧柴大炉灶改造为沼气灶、煤气灶,改善农村的耗能结构。大力整治村容村貌,加强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快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有线电视、通信设施,切实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环境。整治村容“脏、乱、差”现象,时清扫村内道路和公共场所,既可单镇也可多镇连片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绿化村庄主干道、河涌、住宅区,确保村庄外围的山地、农田、水系等自然要素与村庄内部绿化建设实现有机融合。保护好村域各类水面,保持河涌池塘清洁。
1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村庄改造整治。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参与村庄改造整治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兴办公共事业,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村庄改造整治中,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可等量置换为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和指标。农房建设改造、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使用集体农用地,在税费等政策方面给予优惠。
16.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平安和谐农村”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大力整治农村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基层信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维护稳定工作新机制,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黄赌毒”、“六合彩”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大力推进农村平安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群防群治网络。加强对农村治保会、治安队等群防群治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治安防范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抓好固本强基,促进农村管理民主。充分发挥“两委”班子的领导核心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村民自治建设,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使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17.加强农村“两委”班子建设。要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增强“两委”班子民主管理、依法办事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能
力,要拓宽用人视野,选拔市(区)、镇机关部门优秀年轻干部,优秀大中专、高中毕业生及复退军人,特别选拔在改革开放中先富起来、愿意为群众服务的经济能人任村主要领导,努力造就坚强有力的村领导集体。要建立健全适合农村基层特点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保证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并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调动农村干部积极性。
18.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带头致富。加大发展农村党员和培养农村后备干部的力度,继续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把青年农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中的骨干培养成村干部,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后备干部队伍。在基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开展“党员干部责任区”、“党员干部联系户”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19.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认真贯彻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农村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农村办事程序规范化建设。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完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把农村基层干部的各项工作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建立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农村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健全农村审计制度,努力开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20.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HTF〗围绕规范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转变镇政府职能,加快推进镇级综合配套改革,力争5年内全面建立精简高效的镇党政机构。规范镇级事业单位设置,将过多过散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推动条件成熟的镇级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走向市场。通过正常退休、离岗待退、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转岗安置等途径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调整合并镇、行政村建制和中小学校布局。加快市(区)、镇(街)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市(区)、镇(街)事权、财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切实减轻镇级财政负担。加大对经济困难镇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确保镇级政权机关正常运转和镇级经济、社会事业的基本支出需要。对乡村债务进行清理核实,并选择部分市(区)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运行机制。
三、加强领导,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扎实有序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坚持不急于求成,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不搞形式主义的原则,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工作重心,切实抓紧抓好。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市委、市政府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经济发展指导组(由市农业局牵头)、文化建设指导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规划建设指导组(由市规划局牵头)、村务管理指导组(由市民政局牵头)、班子建设指导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日常工作,包括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各级领导要落实挂点抓点,加大对联系点的指导和帮建,树立典型,推动全局。镇和行政村是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者,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和细则,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组织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妥有序推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期,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调研与指导,从农民最关心的事情着手,重点围绕农民增收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村文化工程、农村社会保障工程和固本强基工程等五个方面,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其它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先进经验与做法,制订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对策与措施,扎实工作,力争取得突破,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让他们全面了解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与外延,把握好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质,让农民群众看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实能带来实惠,从而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去,真正发挥主体性作用。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文明村、卫生村、生态示范村等具有深厚基础的群众性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要深入挖掘,广泛报道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要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充分利用华侨、干部、外出创业者等优势,实施“侨归工程”、“回归工程”,广泛发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青年志愿者参与新农村建设,形成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合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发文日期:2006-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