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江府[2006]23号

关于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江府[2006]2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快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粤府[2006]2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合作经济的方向和为农服务的宗旨,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夯实基础,努力把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成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主导力量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二、明确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方向

 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握当前良好的发展机遇,振奋精神,努力拼搏,在改革发展中战胜困难,发展壮大自己,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一是尽快做好理顺基层供销社管理体制的相关工作,加快对基层供销社的改造;二是全力推进产权多元化的社有企业改革,提升社有企业的发展能力;三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民合作专业组织,提供科技、信息流通、资本等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四是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以龙头骨干企业作带动,构建连接城乡双向流通的连锁经营网络。

 三、落实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措施

 (一)实事求是地逐步解决历史形成的政策性亏损财务挂帐,减轻供销合作社负担。各级政府要按照“先改革发展,再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和“分清性质、分清责任、逐级负担”的政策,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筹措资金化解历史债务。对供销合作社因政策性亏损造成的不良贷款,地方金融债权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双方应积极协商,在改革和发展中逐步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二)设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连续5年,每年安排80万元,设立江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用作我市供销合作联社系统企业发展的项目配套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和具体实施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供销合作联社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各市、区政府也要按此精神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扶持当地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三)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优势,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专业市场和行业协会,规范有关行业的经营和管理。各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建立各类专业市场,组建烟花爆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废旧物资回收等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安全经营管理制度。通过专业市场和行业协会强化各行业管理,有效改善市场环境,化解安全和治安隐患,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商品供应质量。供销合作社组建的各类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和专业市场,可采取多种形式吸纳社会人才和社会资金,促进供销合作社扩大经营服务范围,实现多领域发展。

 (四)加强市、县级供销合作联社建设。市供销合作联社的行政经费从2007年起由财政核补改为财政核拨,市供销合作联社不得向所办企业提取管理费。各市、区供销合作联社的人员、编制和经费等问题,由各市、区政府按有关规定自行确定,统筹考虑。

 各市、区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对市、区供销合作联社领导班子的建设,选拔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领导班子中来,改变目前个别市、区供销合作联社领导班子职数偏少,年龄偏大的状况,建立有责任感,懂业务,会管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集体。

 (五)妥善处置社有企业改革中的资产问题,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供销合作社资产是集体所有资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承担着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集体资产的权利和义务,要切实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社有资产管理机构,按社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管理好本级社有资产。按照《意见》的要求,各级供销合作联社要设置专户管理企业上缴的资产收益和利润,建立供销合作社发展风险资金,专项用于扶持社有企业和合作经济事业的发展。

 各级政府在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中,要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的社有资产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随意侵占、平调和处置社有资产,截留其资产收益的做法,不得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社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属于本级社有企业间的资产调拨和重组合并的,国土、房产等部门在办理转户中,要按照《意见》的规定,只收办证工本费。在城镇建设中需要占用供销合作社的土地、房产、经营服务设施的,按照国办发明电[1997]17号和江府办[1995]95号文件有关规定,“谁占用谁补偿,不得无偿占用”。社有企业改革涉及到原划拨土地变更用途的,参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和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有关土地资产处置的规定执行。

 (六)妥善做好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安置工作。各地要落实中央和省的相关政策法规,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原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供销合作社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供销合作社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同等待遇;供销合作社兴办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经济实体,符合国家现行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应按规定享受有关政策扶持。

 四、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工作

 推进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是加强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繁荣农村经济、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各市、区政府要从确保农村繁荣稳定的实际出发,把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帮助供销合作社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其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必须认清形势,更新观念,树立信心,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快改革与发展步伐,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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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江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一、基本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

 (一)基本目标:

 力争通过5年的改革与发展,全面完成社有企业产权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重点培育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购销与加工、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回收、日用消费品等28家有较强辐射能力的连锁经营龙头骨干企业;全面完成基层供销社和经营网点的改造,重点办好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购销与加工、社区消费服务等三类专业合作社140家,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入股农户达到23000户;全面整合连锁加盟网络,组建连锁加盟网点2271个;创建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回收、日用消费品等行业协会21家和新建各类专业批发市场37家。至2010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实现总购总销分别比2005年翻一番以上,经济效益每年递增18%以上,不断壮大经济实力,提升供销合作社的整体服务功能。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加快改革步伐,创新组织体制和经营机制。通过实行产权制度多元化,加快社有企业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企业经营机制,调整企业经营结构,不断增强企业活力;通过放开入社资格、放开入社资本、放开使用人才等办法改造基层供销社;通过改革人事、用工、收入分配制度,建立起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激励约束机制,把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办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市场竞争主体和为农服务主体。

 2、抓好主导产业,夯实为农服务基础。通过建立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购销与加工、农村消费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主导产业及其服务网络,做大做强传统骨干企业;通过龙头(骨干)企业,引入现代流通经营理念,带动传统经营网络的改造;通过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完善经营网点,拓宽经营服务覆盖面,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综合实力。

 3、大力发展和完善“两社一会”,增强为农服务功能。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成立供销社主导业务范围的行业协会,使其成为供销合作社带动农民致富的载体和为农服务的平台,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方法和步骤

 (一)用2年时间完成全市供销社系统未转制社有企业的改革。按照上级有关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精神,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未转制社有企业进行有序改革。对整体素质好、规模大、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重点培植,积极发展成为重点龙头骨干企业;对基础弱、经营业绩一般的企业,通过重组,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减员增效;对规模小、资产少、效益差的企业实行兼并或停办。要通过改革,建立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二)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89个基层供销社改造。要按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对基层社进行深化改革、改组、改造。一是对资不抵债的基层社实行重组,通过中心社兼并或组建专业合作社的形式替代。二是对有发展前途又有一定基础的基层社实行资源整合和改造,并按照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的原则,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把基层社改造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利用现有经营网点在镇或村重点办好三类专业合作社:依托农业生产资料经营业务优势,创办农业生产资料专业合作社;依托当地农副产品的优势,创办农副产品购销与加工专业合作社;依托村委会、农民、个体户等社会力量合作兴办社区综合消费服务社。

 (三)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对我市现有一定规模的8家企业(江门冷冻厂有限公司、江门市时尚空调贸易有限公司、江门市白沙江南蔬菜禽畜批发市场、开平市日兴药品有限公司、台山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台山市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开平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和开平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采取资源整合、重点扶持的办法,将其打造成省一级龙头企业。各市、区供销合作联社要在年内组建一批年营业额超1千万元、3千万元、5千万元以上的骨干企业,通过5年的努力,每个市、区供销合作联社培育2家以上有相当规模的龙头企业,全市供销社系统培育龙头骨干企业28家。

 (四)用5年时间完成经营业务和服务网络的整合改造,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努力建立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1、用2—3年时间重点抓好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流通、废旧物资回收和农村消费品四大网络建设。一方面通过大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基层供销社的改造、延伸基层供销社的服务功能,有效地带动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引导农民走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实施“千社千品”的富民工程。推动农村现代化流通市场和助农增收,把各基层供销社办成真正为农、助农、惠农、便农和利农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另一方面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县、镇、村三级网络建设,要把网络改造和整合基层社、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家店)等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标准化建设和规模化经营,让质优价廉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进入农村、进到消费终端,实现农民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和便利消费。

 2、用5年时间开办一批镇、村级综合服务社(农家店)。各市、区供销合作联社要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己任,充分发挥传统经营优势,在现有各类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按照“一镇一社、一村一店”的目标,利用5年时间,抓紧建立一批经营活力强、服务功能全的综合服务社和农家店。

 3、用5年时间建立37家各类专业市场。各市、区供销合作联社要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现有经营服务设施,以自建或合作的形式建立各类专业市场;还未具备条件兴办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单位,按照当地种植品种、种植规模、上市时间,适时在田头设立临时批发市场,为农民及时推销农副产品提供方便。

 (五)用5年时间创建21家行业协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加强联合与合作,避免无序竞争,维护共同利益。各市、区供销合作联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住机遇,因势利导,积极主动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依托供销社或专业公司组建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购销与加工、烟花爆竹、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回收等行业协会。在组建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购销与加工行业协会中,要广泛吸收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大户入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连接农户与市场、企业与政府的桥梁作用。在组建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协会中,要借鉴开平市政府支持供销社建立废品回收一条街的经验,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由供销社牵头组建协会,让供销社参与专业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通过协会的平台,进一步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三、注意处理好两个突出问题

  (一)强化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市、区供销合作联社要严格按照社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社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一是要成立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该机构必须依法行使对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二是要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的规章制度,防止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盘活有效资产,积极化解历史债务。各市、区供销合作联社必须对社有企业和基层社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明确债权债务。在此基础上采取综合性措施逐步化解历史债务,对历史债务重、严重资不抵债的基层社可以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盘活有效资产。同时,要采取经济和法律手段全面追收欠款,建立债权追收责任制度,维护债权的有效性,对追收难度大的债权可降低偿还比例处置,尽最大的努力回笼资金清还债务。

 (二)积极筹措资金,妥善解决拖欠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各项社保费及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相关的费用。

 各市、区供销合作联社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职工工资、拖欠职工经济补偿金、各项社会保险费和退休人员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移交社区管理的相关费用以及离休人员的相关费用问题,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各市、区供销合作联社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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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6-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