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全市林业各项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江府办[2006]12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05年度,我市各级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粤发[2005]3号)的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强化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加快林业生态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度全市3个林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2005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67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239万立方米,森林总采伐消耗量36.24万立方米(为广东省批准下达我市年森林采伐限额47万立方米的77%);林地绿化率为87.6%,迹地更新率为100%;征占用林地审核率为100%,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14‰,森林病虫害成灾率为0%;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率为2%。各地执行7项考核指标总体情况较好,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任务。经考核,蓬江区各项考核指标达到优秀,考核评分为全市第一名,鹤山市考核评分为全市第二名,新会区考核评分为全市第三名。鉴于以上市、区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予以通报表扬。
但是,在考核中还发现,有个别市、区对林地保护管理存在未批先占现象,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各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
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2005年度,我市认真执行《江门市森林防火责任书》,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单位领导负责制,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文件精神,及时执行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进一步加强扑火队伍、巡山护林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自觉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各司其责,确保各项森林防火防范措施得到落实,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据统计,2005年,全市发生森林火灾3次,受害森林
根据《江门市森林防火责任书》的有关要求,对全市2005年度进行综合考评,开平市考核评分为全市第一名;新会区考核评分为全市第二名;恩平市、台山市考核评分并列全市第三名。对以上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落实各项措施,按照“五条要求”(组织机构、防火责任、防火规划、防火经费、山火扑救)切实做好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为绿化侨乡作出新贡献。
三、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2005年,全市生态公益林核定管护和保存面积为
新会、开平在创建省林业生态县工作中成绩突出,并通过省林业生态县验收。鹤山市在2003年通过省林业生态县验收后,2005年度继续抓好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改造,当年建设和补偿资金落实情况良好。按省的考核办法进行评分,考核结果:新会区名列第一,开平市名列第二,鹤山市名列第三。鉴于以上3个市、区在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1、2005年度江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评表
2、2005年度江门市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评表
3、2005年度江门市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制考评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发文日期:2007-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