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2007]3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我市经济发展模式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江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请市发展改革局认真抓好督查督办工作。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江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意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绿色江门、和谐江门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委托北京大学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制定了《江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业经江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成为我市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南。为使《纲要》能与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相结合,能与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相结合,能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感,更具可操作性,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明确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是经济发展与保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协调一致,是为了让子孙后代能够享有充分的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关系到经济发展、人口增长、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体现了有限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和平等性,强调环境保护的道德责任感,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可加快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使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引导社会朝着文明、健康、稳定、和谐的方向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富民强市、文化名市、绿色江门、和谐江门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创新江门”为关键,以塑造“绿色江门”为重点,以构建“和谐江门”为宗旨,制定并严格实施“绿色门槛”制度,优化产业的空间布局,提高资源的集约利用程度,增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施“八大优先行动”,切实落实可持续发展的“六大战略任务”,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我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争取用1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发展模式的转换,再用10年左右的时间巩固所取得的成果,将我市建成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城市。实施这一战略目标时要紧密衔接我市“十一五”规划,即使“十一五”规划成为完成可持续发展第一阶段目标的重要计划和行动方案,又使《纲要》成为带动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
各阶段的主要目标是:
第一阶段,2006~2010年为战略性转型时期。主要目标是:围绕国家“十一五”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江门模式”的战略转型。到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75亿美元,年均增长11%以上,争取达到13%;人均GDP达到4300美元以上;三次产业比例为6:53:41;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13%以上;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止,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统筹发展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公平状况有所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实际增长分别达到7%和5%,期望寿命达到75.5岁,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提高到1.5%(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
第二阶段,2011~2020年为跨越式发展时期。主要目标是:全面提升区域竞争力,力争构筑珠三角西翼全面小康社会的示范城市。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50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降低;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提高到2%(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
第三阶段,2021~2030年为历史性飞跃时期。主要目标是:总体发展接近世界发达城市同期平均水平,构筑21世纪的“中国第一侨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生态环境、社会发展和公共教育支出水平接近或达到同期发达国家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
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必须坚定不移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五个统筹”的要求,以政府管理创新为关键,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实施“八大优先行动”,着力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六大战略任务”,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我市可持续发展内容主要包括“六大战略任务”,即经济跨越式发展、经济与资源协同发展、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空间配置优化和政府管理创新。这六大战略任务是一个统一的、有机的整体,不可分割,相互促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在众多策略组合中必须抓准主线,稳步推进。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推进“八大优先行动”,以此积极贯彻和落实“六大战略任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一)塑造“绿色江门”行动,美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1、建立“绿色门槛”制度
全力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特别是各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我市不同产业的“绿色门槛”框架体系。切实加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开展各类开发区特别是各类工业载体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区域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选择区域的产业发展方向。严把建设项目的准入关,凡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引入(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规划局)。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严格要求新建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清洁生产水平近期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二级标准),远期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一级标准),否则一律不得引入。引导现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对污染物超标排放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
2、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建立企业之间副产品、废弃物、边角余料的互相利用,促进产业集群化和物质流的有效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形成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对环境破坏小的园区产业体系。建立集中供热体系、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交易信息系统,逐步完善产业体系的生态改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以资源型产业,机电、纺织服装、建材、造纸等九大工业支柱产业和废旧物质回收再加工产业为重点,通过技术进步、改进管理、创新生产和运营模式等方式在节能、降耗、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上树立行业典范。推行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设计,建立环境友好的采购制度和物流系统,探索环境友好的营销模式,推动产品责任延伸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3、提高资源的集约利用率
加强土地的集约利用。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等标准审核申请建设用地,严格控制申请占用基本农田项目范围,控制占用基本农田数量和比例。成立“江门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加强建设用地的整理储备,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加大清理闲置用地力度,全面盘活存量土地(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
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切实提高耕地利用的经济效益。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发展特色农业、精品农业和外向型农业,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工业用地要明确规定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以单位工业用地的工业增加值为土地利用经济效益主要指标,近期(2006—2010)新进企业的土地利用效益不低于10亿元/平方公里;中期(2011—2020)不低于20亿元/平方公里;远期(2021—2030)不低于40亿元/平方公里,严格审批工业用地,逐步提高工业用地效益(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
加强能源的集约利用。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面规划和建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制度,制定并切实执行能耗水平准入门槛,新上项目达不到同行业综合能耗平均水平的不得进入。制定产品能耗定额管理和激励制度,逐级落实各项节能政策。坚决执行国家对高能耗产业提高税收,对节能新产品、节能技术研发和使用投资实行税收减免或直接补贴的政策。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指导重点耗能单位开展节能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节能专项基金,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发和使用新能源(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
加强水资源的集约利用。根据我市对水资源的战略规划并结合国内外资源消耗和排污的先进标准,制定企业准入条件。针对我市实际情况,以纺织化纤业、造纸业、皮革业、建材业等高耗能的行业及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行节水、节能措施。建立节水节能示范园区,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合理引导企业节能生产。加强管理和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促进水污染物大幅削减,逐步实现废、污水再生利用,使水环境、水源、水质得到有效保护。严格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和《环境保护法》,运用法律手段加强水质保护。对水污染的控制方式由末端治理、达标排放为主的浓度控制过渡到以清洁生产为代表的污染预防和排放总量控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超标超量排放污水的企业强化治理,促进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按照已印发实施的《广东省用水定额》标准强化对各类用水的管理;加强农业灌溉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有效利用率;制订并落实控制面源污染措施(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经贸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二)推动构建“和谐江门”行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升华“文化江门”
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引导,降低准入门槛,促进各类投资主体投资文化产业,形成社会办文化的格局。加大对印刷业、动漫产业、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大江门文化的外向化程度,借开平碉楼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之际,充分利用侨乡优势,通过侨情网站和侨刊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外宣传。加强博物馆、青少年宫、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中国第一侨乡”、“中国侨都”以及“中国曲艺之乡”的文化品牌,提升江门的文化知名度(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外侨局)。
2、建设“和谐社区”
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居民自治体系,努力实现自治好;完善各方协调的城市基层管理体系,努力实现管理好;完善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为宗旨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服务好;完善以群防群治为主体的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努力实现治安好;完善以生态平衡为特征的人居工程体系,努力实现环境好;完善以精神文明为核心的社区文化体系,努力实现风尚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
3、健全医疗和社会保障体制
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明确职责、提高效能,城乡兼顾、健全体系”的原则,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体系,保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提高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加强监督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确保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市民政局)。
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构建和谐江门奠定良好的基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认真组织“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援助活动,积极帮助困难群体就业,进一步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完善利益分配和协调机制、大力解决企业欠薪问题、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完善信访维稳机制,逐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市民政局)。
4、构建“养生江门”
加快生态和养生资源的调查和开发工作。我市生态养生旅游资源较为丰富,要加快对森林、空气、竹丛、河流、湖泊、民俗风情等基础资源的开发利用,将其转变到游憩活动中去,形成独特的养生方式,打造旅游品牌,吸引各类群体来江门观光旅游(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以江门市丰富的温泉旅游资源和良好的开发基础为载体,大力挖掘温泉养生文化。要充分利用“中国温泉之乡”、“国家地热地质公园”、古兜温泉、金山温泉和锦江温泉三家国家4A级旅游区品牌知名度,形成一个以休闲、度假、养生为主题的旅游度假功能区,高水平建设适合珠三角大众短期休闲养生的设施(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恩平市政府)。
突出江门滨海特色,加快滨海旅游的主题性开发,从传统的海面旅游向空中、水下发展;建设高星级度假酒店;精心选择如潜水、海钓、游艇等真正有吸引力的旅游项目。创建文化旅游区,把岭南文化的各种地方特色文化与海滨度假区结合起来,努力发展具有中国南方文化特色的海滨旅游度假胜地(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台山市政府、新会区政府)。
研究开发养生保健产品,完善养生保健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养生产业原产地品牌。扶持实力较强的企业,利用现代生物技术,依托健康品产业链对资源、技术、资本、市场、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与有效整合,促进生物健康品开发的市场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推动建设“江门新农村”行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均衡发展
1、推动农村城镇化
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并以组团式工业为重点,加快镇级经济发展,以城镇化解决农村问题。加强载体建设,实施名牌战略,打造产业发展平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构筑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发展格局,实现农村与城市经济上的融合。重点扶持新会区司前镇的五金不锈钢制品业、双水镇拆船轧钢业、开平市水口镇水暖卫浴业、鹤山市沙坪镇制鞋业等18个专业镇的发展,继续打造一批新的专业镇。切实抓好农民增收,逐步建立起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切实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抓好农村文化工程建设,努力倡导农村文明新风,促进镇容村容与环境提升,全面、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环保局)。
2、推动农民市民化
在农村广泛进行农业科技知识普及教育,根据产业发展有针对性地开展种养技术培训,通过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为切入点来推动农民的市民化进程,以农民市民化解决农民问题。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等制度。合理引导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市公安局)。
3、推动农业产业化
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带动农户增收明显的农产品加工、流通型龙头企业、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和农产品物流中心,推进大农业领域的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以农业产业化解决农业问题。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凸现品牌特色,提升品牌价值。加强农业科技投入,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促进农业的现代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
(四)推动建设“创新江门”行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1、坚持自主创新的指导方针,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围绕我市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制药等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支柱产业,大力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积极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校加快自主创新的步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产、学、研的横向联系和一体化运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
2、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加快组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在创新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建立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大力实施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工程。加快产学研联合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以区内已具规模的电子信息、摩托车及零配件制造为基础,加快产业聚集,延长产业链条,为园区经济发展提供示范。加快各类科技成果孵化器的建设,完善市科技创业中心和虚拟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积极推动广东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东江门新会经济开发区和台山新宁民营科技园创办科技孵化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五邑大学)。
3、加强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财政对“创新江门”行动的支持力度
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科技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自主创新;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为企业降低投资风险;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科研激励机制,营造鼓励创新环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
4、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
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体系。广泛推行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积极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省和国内名牌产品以及驰(著)名商标。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和相应的行政手段,加大打假力度,加强对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中医药名市建设,利用地方独有的中药资源,重点开展种养、深加工和开发利用,培养名中医,争创中医药产品服务品牌,抓好新会陈皮、蛇胆种养基地建设,促进中药名牌产品的创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5、积极开发新产业,扶持未来的主导产业
我市未来应重点发展海洋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等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展海洋产业要高起点抓好海洋经济的科学规划,加快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海洋开发和资源保护并举。新材料产业要以发展超细粉体、纳米材料、高档新型包装、建筑和装饰材料、磁性工业材料等为重点,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支持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开发中心,不断推出新产品。大力发展需求量很大的物理化学电池,着重发展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和一次性碱性电池。利用我市优越的地理环境,广泛利用太阳能和沼气等新能源,积极开发潮汐能、波浪能和温差能等海洋能资源,加快利用新型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海洋渔业局)。
(五)实施“市民教育”行动,提高市民文化素养,促进社会文明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着力抓好基础教育,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切实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大力推广和普及学龄前儿童教育,提高幼儿教育的科学性和质量;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加快薄弱高中改造,加快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吸引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到我市合作办学,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实施多形式和多层次的教育,注重专业技术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市民文化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
积极推动“万名技师培训”工程,加强各类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加快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规范化、优质化建设,注重扶持服务现代农业的学科和专业。全面开放职业教育资源,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为城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培训。积极构建校企合作和校际合作办学模式,扶持有条件的职业学校集团化发展。积极推行“学分制”,大力推广“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学习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结合江门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巩固提高应用化工技术、英语、艺术设计等传统优势专业,重点建设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应用电子技术、电脑游戏开发等,力争将其建设成为省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专业。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以加强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鼓励学科交叉,建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平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及科研成果转化,研究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大生物技术、新药开发、信息产业和新材料等方向的研究、开发和转化能力,提高高等教育对经济建设的贡献率,发挥对我市精神文明的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制和中职、高职相衔接并良性互动的地方职业教育体系。成立由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的专业教学指导机构,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生产、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紧密结合。定期举办蓝领人才推介交流会,为学校和企业的联系沟通搭建平台。支持办学条件好、实力强的学校创建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并建设成为有明显特色的品牌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
建设好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江门市高级技工学校、江门市第一技工学校。加快发展工科类专业,重点发展与我市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信息技术、加工制造、商贸旅游类专业,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办好一批名牌专业,建立起与我市产业结构相适应的专业群。创新实训中心建设模式,以“政府引导、市场为主、校企合作、资源共享”的模式,引导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力量参与,集中建设一批大型公共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劳动保障局)。
(六)实施“区域交通设施提升”行动,推动空间配置优化,促进经济不断迈上新台阶
1、抓好港口开发,加快其带动作用
首先要做好银洲湖水域的港口建设规划和城镇开发用地规划,近期启动天马作业区二期、古井作业区、牛牯岭化工作业区和其它临港工业专用码头等的港口建设,以港口引项目,以港口促开发。其次要抓好广海湾及川岛深水港的勘探、论证、规划和重点项目立项及宣传推介等工作。加快修编《江门港总体规划》,稳步推进港口开发建设,促进沿海高速公路地带快速发展,带动海洋和能源产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2、抓好陆上交通配合
积极配合广珠城际轻轨江门支线和广珠铁路江门段以及广东省西部沿海铁路建设,争取尽快启动广茂铁路至广海铁路支线。加快建设区域对外高速通道的江肇高速和江玉高速,加强珠三角西域与广西及西南地区的联系,加快建设区域内江新、新开高速公路,形成布局合理的高速公路网。加快国、省道及农村公路的改造,各级政府要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分期对国、省道及县乡农村公路进行改造,完善交通运输网络(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3、抓好空间整合,优化空间布局
加大对工业园区外部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按照产业聚集、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要求加强对工业用地的管理,严格控制零散供地,引导工业向开发区(园区)和城镇工业集中区聚集;加大园区整合力度,为招商引资搭建良好的载体(责任单位:市经贸局,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各市、区政府)。
我市空间布局要重点抓好“中心城区加两条经济带”,将广湛高速公路和325国道、沿海高速公路、江沙路至银洲湖作为三大发展主轴,新台高速公路作为发展副轴,重点构筑在“三主一副”发展轴之上的人口聚集中心、产业生长地带有机生长的市域城镇发展格局。着力优化四大产业区空间布局,即江门中心城区和银洲湖产业区、沿海经济产业区、山地自然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发展区及沿交通干线产业区(沿交通干线产业区包括江沙工业走廊、325国道产业带、新台高速公路产业带、江门——开平线产业带),以此加快我市产业、资源等的空间配置优化,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七)推动建设“信用江门”行动,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社会诚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是构成投资软环境的重要因素,因此建设“信用江门”对于优化金融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办和银监部门要加强与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沟通,积极推介我市金融环境和经济发展前景,吸引外资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来我市发展业务。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创新,认真抓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落实改善恩平市金融服务,切实化解恩平市金融风险遗留问题,促进恩平市金融经济同步发展(责任单位: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市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2、充实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
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的要求,市各级部门要积极支持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对企业征信系统升级改造,尽快落实新数据库迁移到全国集中式数据库系统,让我市银行机构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正式切换到全国统一的企业征信系统(责任单位: 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市信息产业局、市金融办)。
3、推广政府部门开放企业信息征信系统
通过全面实施征信系统,一方面协助银行机构收集企业信息,提高银行投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发挥查询系统的监督功能,进一步引导、鼓励、教育企业诚信守法(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
4、健全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强化个人诚信约束
市金融办和人行市中心支行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劳动、宣传、民政、邮政、水电、税务、工商等部门,尽快采集个人非银行信用信息,并录入全国联网信息库。各银行机构也要积极支持该工作,涉及新增的个人贷款和信用业务应利用系统进行查询,并纳入信用报告的必备内容。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要力争在2007年落实规范商业银行使用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向社会推广个人信用报告的异议查询业务(责任单位: 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各金融机构)。
5、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信用意识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支持诚信宣传,将诚信宣传纳入公益宣传项目。广大新闻媒体要尽量支持配合金融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相关征信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为打造“诚信江门”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
(八)深化“海外江门”行动,拓宽公共基础设施的融资渠道,发挥侨商建设江门的独特作用
1、以公用事业民营化为主要方式,积极拓宽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渠道
正确引导侨资投资,发挥侨商建设江门的特殊作用。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方向,及时向侨商推介重点招商项目,对投资规模大、回报稳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侨资以优先权,吸引侨资积极投身建设江门(责任单位:市外侨局、市委统战部、市外经贸局)。
2、发挥江门市侨商总会作用,构建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平台
加强政府及职能部门与侨商的沟通,定期听取侨商的建议和意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侨资企业发展壮大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论坛等活动,介绍有关政策法规,加强政府和企业的沟通,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外侨局、市委统战部、市外经贸局)。
3、依法护侨,建立联系机制,鼓励华侨全面参与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
转变政府职能,制订并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其建立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江门五邑在海内外的知名度,使更多的海外侨胞了解江门、信赖江门、投资江门(责任单位:市外侨局、市委统战部、市外经贸局)。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区域试点先行,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能否实现关键在于组织和落实,必须强化责任,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必须抓好可持续发展的试点工作,为我市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累宝贵经验,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切实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为保证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全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市、区市(区)长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江门市可持续发展领导小组”。另外为加强对新会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协调解决有关实际问题,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新会区区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新会区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新会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协调领导小组”。为保证可持续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成立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专家学者、企业代表以及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的“江门市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对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包括区域和产业发展、生产力布局及结构调整、重大建设工程等进行战略评估及决策咨询。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责小组,分工负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的专题决策咨询及工作指导。(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直相关职能部门)
2、建立新型政绩考核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逐步探索建立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参考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口径,借鉴国外比较成熟的做法,并结合我市实情,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将以下指标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指标:GDP增长速度、人均GDP、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速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登记失业率、恩格尔系数、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空气污染综合指数、单位GDP能耗、污染物减排率、贫困人口减少率、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耕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等,各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认真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市府办,各市、区政府,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人事局,市环保局)。
3、联系实际,分类指导
要根据各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基础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阶段分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把可持续发展纳入政府决策和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平稳有序地推进。健全各项配套政策,鼓励公众参与,建立开放型智力支持和专家咨询评估体系,集中力量突破薄弱环节,不断开创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新局面。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我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规律和新路子,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府办,各市、区政府)。
4、加强监督,追求实效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要定期对可持续发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督促各级政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政府政绩评估指标体系,真正落实可持续发展的各项工作。及时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氛围。对可持续发展落实较好的区域应及时总结经验并大力推广,加强各市、区经验交流,形成合力,共推我市可持续发展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直相关职能部门)。
(二)区域试点先行,逐步推进,形成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格局
新会区作为全市可持续发展的试点区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切实按照《纲要》要求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好试点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领导机构及成员名单,指导思想,各阶段的主要目标任务,各阶段的重点工作事项,具体工作措施,2006—2010年可持续发展详细的实施计划等。组织专家对新会区可持续发展试点方案深入研究论证后实施,力争为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起好步,开好局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责任单位:新会区政府)。
其他各市、区也要按照《纲要》要求,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基础,于2007年9月底制定本地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方案并提交江门市政府审定。为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之形成合力,共推我市可持续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将《纲要》的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紧密围绕《纲要》并结合“十一五”规划,于2007年9月底制定2007—2010年可持续发展行动方案,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发文日期:200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