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关于调整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及征税标准的通知 江府[2008]3号

【已失效】关于调整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及征税标准的通知

江府[20083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粤府函[20084),省政府已同意调整我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并从200711日起进行调整。现将重新调整后的征税等级及征税标准发给你们(附后),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抓紧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工作,切实做到应征尽收。原江府[200617号文同时停止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江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及征税标准调整表

                                                                        单位:元/平方米/年

 

地区

土地用途

等级

税额

适用范围

蓬江区

非工业用地

12

环市、仓后、堤东、北街、白沙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内

9

潮连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范围内、杜阮、荷塘、棠下镇墟镇范围内

6

杜阮镇、荷塘镇、棠下镇行政区域范围内除二级非工业用地以外的非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4

全区

江海区

非工业用地

9

中华大道、五邑路、金鸥路、江海一路、江海二路、江海三路、解放路、长兴街、新街、中沙路、江南大道、新中大道、江翠路、活力路、东海路(1号至国税局路口)

6

除一级非工业用地以外的其他非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4

全区

新会区

非工业用地

12

会城地区(包括新会经济开发区及圭峰山风景名胜区)

9

各建制镇墟镇范围内

6

除一、二级非工业用地以外的其他非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4

全区

开平市

非工业用地

8

三埠地区(含长沙、原沙冈)

6

水口、赤坎、苍城、月山地区

5

沙塘、龙胜、马冈、塘口、百合、蚬冈、金鸡、赤水、大沙地区

工业用地

6

三埠地区(含长沙、原沙冈)

5

水口、赤坎、苍城、月山地区

3

沙塘、龙胜、马冈、塘口、百合、蚬冈、金鸡、赤水、大沙地区

恩平

非工业用地

7

恩城办事处东门等区域(见注释)

5

恩城、平石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内不属于第一级范围的土地

3

大槐、圣堂、君堂、沙湖、牛江、东成、良西、大田、那吉、横陂镇的行政区域

工业用地

4

恩城(包括原东安圩镇居委会辖区)、平石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

3

大槐、圣堂、君堂、沙湖镇的行政区域

2.5

牛江、东成、良西、大田、那吉、横陂镇的行政区域

鹤山市

市区非工业用地

8

沙坪街道办事处一类社区

6

沙坪街道办事处二类社区

市区工业用地

5

沙坪街道办事处一类社区

4

沙坪街道办事处二类社区

一类镇镇区非工业用地

 

4

雅瑶镇、桃源镇、龙口镇、古劳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镇区(包括开发区)

一类镇镇区工业用地

 

3

雅瑶镇、桃源镇、龙口镇、古劳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镇区(包括开发区)

一类镇非镇区用地

 

2.5

雅瑶镇、桃源镇、龙口镇、古劳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非镇区(不分土地用途)

二类镇用地

 

2.5

云乡镇、宅梧镇、双合镇(不分土地用途)

台山市

非工业用地

8

台城街道办事处

5

大江镇、水步镇、四九镇、斗山镇、广海镇、海宴镇、赤溪镇

4

三合镇、端芬镇、汶村镇 、白沙镇、冲蒌镇、都斛镇、川岛镇、海宴华侨农场

3

深井镇、北陡镇

工业用地

4

台城街道办事处

3

大江镇、水步镇、四九镇、斗山镇、广海镇、海宴镇、赤溪镇

2.5

三合镇、端芬镇、汶村镇 、白沙镇、冲蒌镇、都斛镇、川岛镇、深井镇、北陡镇、海宴华侨农场

 

 

  注:1、恩城办事处东门、新塘、西门、河南、小岛、凤山居委会辖区及鳌峰管理区辖区;

    2、原东安办事处圩镇居委会辖区;

    3、平石办事处飞鹅塘居委会辖区(包括平石办事处驻地以南);

    4、列入恩平中心城区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洞仔新区至青云袜厂以北;

    5、利兴强(恩平)纺织有限公司(原恩平广联泰纺织企业有限公司)至仙人河以北;

    6、龙泉路龙泉新村,禾锹朗新区,凤山一区和凤山二区。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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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8-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