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门市自主创新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9]22号


印发江门市自主创新总体规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922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自主创新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江门市自主创新总体规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根据《江门市自主创新总体规划(20092012年)》的总体部署,着力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

(一)加快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加强输变电设备、生物制药、电子信息、化学纤维和电声器材等省级工程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其研发能力,积极争取药用胶粘制品、金属表面处理、皮革功能化和绿色(半导体)光源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落户江门。到2012年,力争新建12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152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总量达到150家。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排在第1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快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快专业镇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市优势传统产业的平台体系。到2012年,建立省级专业镇数量到达25个。推动蓬江区摩托车技术服务中心、开平纺织服装创新中心和新会区不锈钢加工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上新台阶。联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快国家摩托车检测中心、绿色(半导体)光源检测中心和电池检测实验室建设,为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测试、校准、认证检验和技术咨询服务。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质监局、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蓬江区政府、江海区政府、新会区政府、开平市政府负责。

(三)加快支柱产业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天津大学和北京化学工业研究院,建设好广东广天机电工业研究院和广东华南精细化工研究院,开展产业技术发展战略研究、关键技术集成、新兴产业培育等工作。重点项目:1.广天研究院的摩托车技术研究院、工业设计研究室、结构设计研究室、振动噪声实验室、工业测量体系实验室、数控加工中心等建设。2.精化研究院的粘合剂实验室、塑料助剂实验室、测试中心、中试车间等建设。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蓬江区政府、新会区政府负责。

(四)加快各类科技成果孵化器建设。完善市科技创业中心和虚拟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支持江门市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会今古洲开发区、台山新宁民营科技园和五邑大学创办科技孵化器。到2012年,力争全市各类科技孵化器达到8家。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高新区管委会、五邑大学、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负责。

二、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引领计划,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计算机外部设备、汽车电子、平板显示、电池和电声器材等产业;加强新型酶制剂、转基因技术、中医药等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研发;发展新型电子材料及特种功能、高性能结构材料和半导体照明材料等新材料。到2012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产品80个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5%左右。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信息产业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二)培育新兴战略产业。重点发展绿色光源,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环保技术与装备、汽车零配件、船舶制造业以及以网络动漫等为代表的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到2012年,争取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产值达到60亿元;在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方面,争取新开工电源总装机容量668万千瓦;科技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商务会展等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40%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信息产业局负责。

(三)强化前沿技术科技攻关。重点支持半导体发光材料、新型电池材料、数控加工设备、纳米材料、集成电路、节能减排、半导体技术等前沿技术领域,组织和实施若干重点项目攻关计划,加强高新技术重点领域的产业技术储备。到2012年,全市组织实施前沿技术科技攻关500项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信息产业局负责。

(四)加快基地和园区建设。重点建设国家火炬计划(江门新材料、纺织化纤)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中国麦克风行业产业基地、中国纳米碳酸钙产业基地、广东省火炬计划纺织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广东省(江门)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基地、今古洲民营科技园、新宁民营科技园。加快江门市高新区扩园和“二次创业”步伐,争取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江门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开平园区)的开发建设,积极向省政府申报认定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努力创建省级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进一步完善今古洲民营科技园区、新宁民营科技园区等全市各科技园区制度,为高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良好环境。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信息产业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开平市政府、鹤山市政府、恩平市政府负责。

三、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计划,提高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一)加快建立地方与高校产学研合作联盟。根据江门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需要,推动政产学研合作模式由短期合作、松散合作、单项合作向长期合作、紧密合作、系统合作转变,加快建立地方与高校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在联盟框架内开展联合攻关、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深度合作。重点支持各市、区与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签定全面合作协议、江门市与省部重点高校签定全面合作协议。到2012年,各市、区与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签定全面合作协议。江门市与华南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东华大学、中南大学等一批部属高校组建紧密型集群式创新产学研战略联盟3-5个。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二)加快实施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建立博士、硕士工作站等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基地。支持校企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科技成果在江门转化,强化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消化吸收,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到2012年,全市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200个以上,引进推广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三)共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依托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现有的实验室建设基础,做好地方实验室规划、协调与建设,加大本地区大宗商品检测的实验室建设扶持力度,推动企业与高校合作,支持新会美达锦纶、鹤山雅图仕印刷、开平信达化纤等重点骨干企业申报组建省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吸引国内外院校的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研发中心进驻。力争到2012年拥有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质监局、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会区政府、开平市政府、鹤山市政府负责。

(四)引进与培养创新人才。支持企业以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方式,引进并培养一批机电设备、绿色光源、船舶制造、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方面急需的实用型创新人才;高校选派博士、在读硕士博士生到企业进行技术攻关;企业结合技术攻关课题,输送企业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鼓励高校和企业共同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到2012年,引进各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到一线企业的人数达400人以上。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市科技局负责。

四、实施改造传统产业行动计划,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一)推动传统制造业企业技术升级。引导传统的制浆造纸、木材加工、包装印刷、建筑材料等产业通过引进技术、设备和人才,对生产线进行现代化改造,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逐步过渡到产业的高端。实施高端服务业资助计划,建设一批创新金融、现代物流、网络信息、服务外包和创意设计等高端产业示范项目。到2012年,每年选择50家以上的大中型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由传统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二)引导企业向产业链的高端发展。引导创新资源向产业链的高端集聚。促进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延伸,支持广东鹤山丽得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的LED芯片开发与封装、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导体发光材料、江门市华凯(硅峰)科技有限公司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和江门江裕映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微型打印机机芯等项目加快实施。加快先进制造业类高端项目建设,重点扶持江门市兴江转向器有限公司的汽车转向器、江门科杰自动化有限公司的数控机床和江门展艺电脑机械有限公司的电脑绣花机研发。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三)实施“产业共性技术”科技专项。发挥产学研联盟集成创新的优势,在机电、纺织服装、家电、石油化工和食品加工等领域,攻克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重点产品和关键零部件,促进相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造纸、建材、化工、火电等资源消费产业和污染产业领域,实施节能减排降耗工程。通过技术创新和工艺改造,争取到2012年,在机电、纺织服装、现代纸业、石化中下游、食品加工等产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共性技术产业集群。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经贸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四)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促进企业通过完整的商务社区运转平台,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柔性化,改善经营管理模式,改进信息管理系统,改善营销手段,实现商务运营信息化。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五、实施科技兴农行动计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发展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现代农业。加快现代农业和健康农业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性调整,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构建优质种植体系、高效养殖体系、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体系和现代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到2012年,全市新增健康农业示范基地10个,农业科技创新中心10个,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单位5个。实现全市农业增加值突破100亿元,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市科技局负责。

(二)加强现代农业技术示范和推广。重点扶持新会大红柑和甜橙、台山水稻和花卉、开平金山火蒜、鹤山荔枝和龙眼、恩平粉葛和薯仔等传统产品的提纯复壮,大力支持台山鳗鱼等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到2012年,引进推广动植物优良新品种和新技术,努力使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5%93%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局、市科技局、新会区政府、台山市政府、开平市政府、鹤山市政府、恩平市政府负责。

(三)建设好星火技术产业带。改造提升沿江沿海优质水产养殖带、中部平原优质稻产业带、中西部丘陵立体农业产业带和江海、鹤山等城郊蔬菜产业带,规划建设一批带动效应好、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推进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努力建成粤港澳珠三角都市圈优质、健康农产品生产基地。到2012年,逐步形成以水稻、果蔬、花卉、水产和禽畜、旅游农业等为主的星火技术产业带。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四)全面推进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建设。完善农业信息网络,整体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使农业集约化生产技术及农村应用现代化设施设备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充分发挥科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合理布局并重点抓好省市级示范点工作,全面推进全市的“信息直通车”工作。到2012年,建立覆盖全市各镇、村的信息服务站,力求使“信息直通车”成为民心工程、富农工程和固本强基工程。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团市委,各市、区政府负责。

六、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行动计划,打造名企名牌

(一)引导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重点开展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通过引导支柱产业、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提高知识产权水平和能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到2012年,全市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0家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改工作,经常性开展查处食品、医药领域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违法行为的行动,切实维护专利权人和广大消费者权益。到2012年,形成知识产权、海关、版权、工商等部门“横向互动、上下联动”的执法体系,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的影响力和显示度。此项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江门海关、市工商局负责。

(三)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贴身服务。重点抓好蓬江区摩托车、江海区电子材料、新会区司前镇五金不锈钢、开平市纺织服装、水口镇水暖卫浴、恩平市恩城镇麦克风等重点区域特色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抓紧完善广东省专利信息平台江门分平台建设,为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健全行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自律机制,加强人才培训,提高会员和行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水平,从而带动知识产权事业的良性发展。到2012年,全市年专利申请量达到4300 件以上。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四)实施名牌和标准化战略。重点培育专业镇特色产品和支柱产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成为名牌、名标。鼓励企业加强与国际、区域及主要发达国家标准化组织的合作,提高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能力,并积极跟踪、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占领国际技术标准发展的制高点。到2012年,每年新增中国名牌1-2个和省名牌5-6个,总量达到18个和8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分别达到9件和95件,形成一批产业集群品牌。在标准化行动方面,初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中介支撑、社会参与”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此项工作由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七、实施创新文化行动计划,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一)加快创新文化载体建设。建设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标志性文化设施,褒扬江门著名创新人物和企业。加快建设江门科技中心的可行性研究,建立科研院所、大学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鼓励科技人员参与科普创作。设立创新百家大讲堂,办好“五邑论坛”以及院士咨询会,推动创新理论与创新观念的辐射和传播。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负责。

(二)加快文化创意平台建设。推动创意产业发展,加强文化产业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把“世界(江门)青年大会”、“侨乡华人嘉年华”和“摩托车博览会”等培育成为国内乃至国际知名的文化产业会展品牌,推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输出与输入。推动中心城区文化产权交易市场繁荣,鼓励和扶持重点文化产品经营公司、拍卖公司进入国内国际市场,构筑海内外营销网络。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外侨局、团市委负责。

(三)加快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把华侨博物馆、美术馆建设成为具有侨乡特色的标志性文化设施。按扩大规模,增加人文景观,充实陈列的原则,抓好陈白沙纪念馆、梁启超故居、良溪古村落和开平碉楼与村落等典型侨乡文化景观建设,以充分发挥我市的名人效应,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大群众性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力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生活需求。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负责。

(四)加快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积极举办科技普及讲座、科技普及咨询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作用,将最适用的科技常识和实用技术送给最基层的群众。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通过对青少年科技创新培训,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创建江门市青少年科普示范学校等方式,激发广大青少年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文化素质。逐步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数据共享体系,为科研工作提供准确全面的数据源,实现数据的分发与高效利用。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科协负责。

八、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行动计划,建立创新保障体系

(一)健全并落实鼓励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和省制订的有关科技政策法规适时制订相应的配套政策,对一些重大科技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在计划实施过程中,重点研究制定加强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结合我市实际,印发《江门市自主创新规划纲要》,对能源与交通、生态与环保、生命与健康、信息与通信、生物技术、先进制造、农业等重要领域,做出具体分析,提出技术发展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目标,明确鼓励和支持的方向,规范禁止和限制的产业;重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生命健康、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的问题,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此项工作由市委政研室、市科技局负责。

(二)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和建立风险投资制度。认真贯彻《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使我市科技经费投入和增长幅度逐步接近省内发达地区的水平,到2012年,全市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达到2.2%以上。政府引导,鼓励民间建立贷款担保机构,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政府引导、企业参股、多元化资金来源的江门市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为自主创新提供金融支持。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

(三)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有利于科技队伍壮大和人尽其才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使用,造就和掌握一流的人才。到2012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34万人(不含技能型人才和乡土人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机械工业、纺织服装、造纸工业、建材工业和食品饮料等方面的技术人才达到10万人。加快“广东省科技人才(江门)基地”建设,充分酝酿组建高职、中职、企业和行业协会四位一体的江门职业教育集团。继续发挥五邑籍院士、市政府科技顾问的作用,聘请海内外科技、经济、管理和法律专家充实市科技顾问委员会,对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重大决策进行论证和咨询,参与政府科技资源配置的评审,及时为江门自主创新工作提供政策解决方案。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四)实施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考核责任制。在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中,强化自主创新指标的评价,把“科技投入”、“区域创新能力”等列入考评的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建立相应的自主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各行动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和评估工作,确保自主创新工作落到实处。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负责。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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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9-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