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推动江门市区电镀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统一定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9]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推动江门市区电镀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统一定点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反映。开平市月山电镀工业基地和台山市海晏电镀工业基地可参照本方案,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江门市区电镀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统一定点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珠江综合整治工作的决定》(粤发[2002]16号)、《广东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粤环[2004]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补充规定(粤环[2007]8号、粤环[2007]83号)和《江门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和统一定点实施方案》(江环[2007]222号)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市区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促进电镀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能减排为中心,以定点建设、集中治污、总量控制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与兼顾社会稳定为原则,以整合优化为主要内容,综合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全面开展电镀行业整合工作,促进电镀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已获省批准的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的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力争将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建设成国家、省“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环境管理的示范园区”;到2010年底前,按照省环保局关于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要求,完成市区现有电镀企业的整治任务,对于不符合保留条件的电镀企业,一律实行入园经营或关停淘汰。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各方配合。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工作机制,由各区政府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崖门电镀基地建设和市区电镀企业整合入园和优化升级工作。
(二)整体实施,稳步推进。电镀企业整合入园工作采取“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入园条件、统一优惠政策、统一完成时限、统一验收标准”在市区范围内整体实施。按照省、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坚持一手抓整合优化,一手抓社会稳定;在抓好整合入园、关停淘汰的同时,妥善处理好整治与稳定的关系,着重研究解决好企业的转产、土地利用、搬迁补偿、人员安置等各种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多管齐下,强化引导。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执行环保、国土、安监、税收、信贷等政策措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促使落后电镀生产企业退出市场。加强整合入园的宣传舆论,提高电镀企业思想认识,引导企业搬迁入园。各区政府对主动迁入电镀基地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适当经济补贴,尽可能减少搬迁入园企业的经济负担,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加强监督,维护公平。加强评估和监督管理,审核和规范电镀园区各种经营服务项目和收费行为,确保园区经营服务公平、公开、合理,降低进园的成本门槛,使应搬迁企业进得去和愿意进。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9月)。
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宣传、环保等部门对电镀行业整合进园工作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宣传政策,做好引导。同时明确崖门基地优化升级整合进园的范围;明确淘汰关闭和整合进园的具体要求、条件、申请程序;明确整合时限要求。通过宣传,提高企业的思想认识,增强配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9年7月-9月)。
按属地负责原则,由各区环保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电镀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粤环[2007]83号)的具体要求,建立企业信息档案,并于2009年7月底前拟定关闭、保留和入园的电镀企业名单,报市环保局汇总、审核后,报市政府。物价部门应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对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经营服务项目的价格审核。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7月一2010年12月)。
各级政府对应关闭的企业实施关停措施;对符合条件入园的企业简化审批手续,督促企业尽快入园建设和生产经营;严格执行原地保留条件,配合省环保局做好原地保留企业的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
(四)清理整顿阶段(2010年7月一 2010年12月)。
由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污染严重、工艺落后、达不到进园要求的电镀企业或未按要求搬迁进园的企业,综合运用各种行政、法律、经济手段予以强制关闭。
五、工作分工
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市区电镀行业优化升级、整合入园工作。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电镀行业优化升级、整合进园的宣传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入园电镀企业环保准入门槛;对市区现有电镀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关闭、保留和入园电镀企业名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依法加强对电镀企业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指导企业落实优化升级和整合入园工作;制定主动入园企业补助工作方案;加强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指导各区按期完成电镀企业的整合入园和产业优化升级任务。
市经贸局:负责制定市区电镀行业产业优化升级整合入园的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制订市区电镀行业优化升级整合进园配套政策措施;负责市区电镀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等指导和管理工作,落实对不符合要求的电镀企业实行限制供电的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电镀行业优化升级工作有关奖励和补助资金政策。
市监察局:负责监察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贯彻执行电镀行业优化升级整合进园政策的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监督管理电镀企业危险化学品购买、运输及使用;配合整治工作,依法制定相关的强制管理措施。
市安监局:负责加强电镀企业产业优化升级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电镀企业优化升级、整合进园涉及的相关用地手续的办理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指导电镀企业整合所涉及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推荐、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审核崖门电镀基地经营服务价格。
市工商局:根据市政府所公布的关闭、取缔电镀企业名单,依法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并负责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经营电镀生产的行为。
市信访局:负责处理关停、搬迁企业引起的集体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江门供电局:负责配合政府组织的统一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列入淘汰关闭或必须搬迁入园的企业限期停止供电。
六、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区电镀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市区电镀企业产业优化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
2、建立奖惩机制。
(1)对主动入园的企业实施奖励。对2009年12月底前完成入园申报审批程序的市区现有电镀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在市级环保专项资金污染防治项目中列支。具体奖励审批程序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环保局参照《江门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执行。
(2)经省环保局批复同意建设的定点电镀工业基地,由当地政府认定为“零收费”试点园区后,入园企业可享受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零收费”相关政策。
(3)对主动关闭或搬迁入园的电镀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功能的前提下优先转换用地功能,并享受市区企业旧厂改造土地有关政策优惠;对自愿转产的电镀企业,在各种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涉及到的收费项目上给予适当优惠。
(4)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现有电镀企业整合搬迁进入电镀基地,经验收合格后,一定时期内可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整合搬迁进入基地的电镀企业自投产或营业之日起计算,其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前3年不高于50%,后2年不高于30%的比例给予技术进步等专项扶持和奖励。对投资额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个案处理,专项扶持奖励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定点电镀工业基地所在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优惠政策措施。
(5)惩罚措施。
对于不允许在原地保留的电镀企业,如不配合整合入园行动,又拒绝关闭或转产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注销各种证照,供电、供水部门配合政府组织的统一联合执法行动,依法采取停电停水措施,对借机煽动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任务。市区电镀行业优化升级和整合入园工作影响大、任务重、涉及面广,既要考虑到环境保护的问题,也要考虑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问题。市电镀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牵头制订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区政府要对本地电镀行业产业优化升级工作负总责,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快推进电镀企业优化升级改造和整合入园工作。
2、严格执行省制定的统一标准,落实电镀企业“关、留、进”名单和实施计划。各区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根据省环保局核准的原地保留、入园建设和关闭的标准条件,拟定现有电镀企业“关、留、进”名单,并由市政府统一向社会公示公开。同时,要根据名单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关闭和整合入园的具体时间和要求,抓好落实。对污染严重,工艺落后,达不到进园条件的电镀企业,当地政府依法采取综合手段坚决予以关停和淘汰。
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各级监察部门要对市区电镀行业产业优化升级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各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按计划方案认真抓好执行落实,并建立阶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与存在的问题。
4、加强舆论宣传,统筹好善后工作。各区、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市区电镀行业优化升级和整合入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做好电镀行业优化升级和整合入园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级政府要组织、指导本地整合入园或关闭的电镀企业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债务处理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用途变更等工作,认真做好企业业主和员工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防止出现过激行为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发文日期:2009-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