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意见
(2010年11月25日)
江发〔2010〕7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粤发〔2010〕1号),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拉动增长,确保民生持续改善,推动经济实现新的跨越,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投资需求
1.推进重大项目建设。2010年,全市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19项,项目总投资2356.3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01.36亿元。充分发挥重大项目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辐射效应强的作用,加快推动广东省(江门)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基地、广东南车轨道交通车辆维修基地、银洲湖纸业基地、台山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等产业载体建设。加快江番高速及江珠高速北延线、广佛江珠城际轻轨、江门恩平城际轨道交通线(含台山支线)、鹤山现代物流园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台山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旗杆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江新联围达标加固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通过重大项目带动作用,引导和加强交通、能源基础设施保障体系、现代服务业体系、生态屏障体系、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广新局、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2.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大力培育非公有经济投资主体,加快消除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制度障碍,最大限度拓宽民营资本进入空间,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逐步推进非公有资本成为重要的投资主体。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定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相关措施,加大对创业和技术创新的扶持,切实减轻负担,保护民营非公有资本投资合法权益,引导民间投融资行为规范发展。完善价格机制,加快推进垄断行业体制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市金融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3.改善投资服务。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建立和完善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运用信息技术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和审批监察系统。制定政府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继续实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依法高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为项目建设投产创造条件。健全和完善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二、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和引导消费
4.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装备制造、高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以广东南车轨道交通维修基地项目为龙头,以银洲湖环湖经济圈和台山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为载体,打造轨道交通产业、大中型船舶及配套产业、清洁能源及核电辅助装备制造生产基地;以广东省(江门)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基地为平台,以高亮度半导体绿色照明外延片及芯片、稀土荧光粉、太阳能电池等生产为龙头,大力发展LED、TFTLCD、集成电路等设计、生产、封装、测试一条龙的高端信息产业链,推动我市高端信息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大力发展高分子材料(含化纤)、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新型电子材料及特种功能、高性能结构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以及电动汽车电池等新材料产业。以电力电网建设为中心,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做大做强现代能源产业,全面发展核电、陆(岛)风电、气电、太阳能光伏、热电联产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比重。编制《江门市发展低碳城市战略规划》,探索建设低碳城市的具体途径。加快产业基地和科技园区建设,重点建设国家火炬计划(江门新材料、纺织化纤)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中国麦克风行业产业基地、中国纳米碳酸钙产业基地、广东省(江门)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基地、银洲湖纸业基地。加快江门高新区扩园和“二次创业”步伐,争取将江门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升江门高新区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江门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落实)
5.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金融、物流、商务会展、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优先发展。通过打造“珠三角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区”,在产业链上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间的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广泛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向服务业延伸。加大科技向现代服务业的渗透力度,进一步提升现代服务业的创新能力,以建成珠三角辐射粤西乃至大西南的物流枢纽为目标,推动重大物流项目规划建设,重点发展港口仓储运输物流和产业集聚地的专业市场,加快银洲湖物流园区、西江国际物流园区、南新区物流园区、鹤山现代物流中心的建设,抓好银洲湖煤炭储运中心、华鸿物流、高宝隆物流基地、德润物流基地、大昌慎昌保税加工物流园、江门市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产业园区等重点物流项目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发展,支持专业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吸引跨国公司总部、著名品牌营销总部、大型企业采购配送中心及大型批发商、代理商、经销商落户,发展区域总部经济。加强会展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摩博会”影响力,打造世界一流会展品牌。力争近年内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50%以上。(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文广新局、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6.推动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运用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高我市机械、纺织、化工、造纸、食品和建筑材料等传统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产品性能,促进换代消费,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实施“大化纤”生产格局,推动化纤纺织品、服装成衣、高级服装面料行业发展,积极推动纺织服装业向成衣制造业延伸。充分发挥银洲湖纸业基地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示范作用,引进资本、技术雄厚的大型造纸、化工企业,推行规模化、全循环、低污染及热、电、水、冷要素多重循环的生产方式,建设广东省大型纸业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以李锦记、无限极、味事达等企业为龙头,加强对食品产业的研究,形成区域品牌,建设亚洲最大的调味品和保健品生产基地。推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逐步退出小水泥等高资源消耗的低端产业,淘汰落后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通过行业整合和产业导向,建设大型现代化水泥、玻璃建材生产企业。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着力打造“江门摩托车”、“开平水龙头”、“恩平麦克风”等区域品牌,提升产业集群整体竞争优势,保持我市在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7.发展优质安全高效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建立具有侨乡特色的都市型、外向型现代农业体系,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改造提高传统的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业,促进农产品上规模、上档次,积极引导消费。大力发展园区农业,加快江门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2010年,全市新发展5家市级(含扶贫型)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以及5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20个现代农业项目,力争1个成为省级现代农业重点培育项目。开拓农产品新兴市场,整合提高市区四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合作社”的经营模式,推动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业发展,加快把我市打造成为珠三角地区重要的国内外农产品流通中心。培育一批新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农业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产品可追溯体系。全力办好第二届农业博览会,打造江门农业名片。(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三、推进城镇化建设,拓展内需增长空间
8.加快中心城市和城镇群发展。推进市区一体化建设,加快市辖区在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布局、政策、生态环境等方面一体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开展城区空间拓展研究,创造条件扩大中心城区规模,增强中心城区的发展后劲和辐射带动能力。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5年内投入100亿元用于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市区迎宾广场及建设路-迎宾路立交、礼东大桥、东华大桥、胜利大桥以及白沙大道东等重要交通枢纽工程建设。加快滨江新区启动区13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环境改造工程建设,2010年完成天沙河、新昌路和天沙河景观带等工程建设。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专业化、特色化和卫星城为取向加快中心镇和重点镇发展,促进产业集群、人口集聚,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等单位落实)
9.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和旧村庄改造。大力推进宜居城乡建设,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2010年启动“三旧”改造工作。加快旧城镇改造,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保护,建设特色街区。坚持“退城进园”、“优二进三”原则,加快旧厂房改造。按照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人居环境优美的要求,把城中村改造为城市宜居社区。2010年,全市计划“三旧”改造项目(动工)61宗,面积8928.78亩,到2013年基本完成城市核心区内的“三旧”改造项目。争取用5至8年左右时间完成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使“三旧”改造项目成为城市改造新亮点,打造具有五邑侨乡特色的宜居典范城市。(由市“三旧”办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10.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5年内投入500亿元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我市城际轨道、干线铁路、高速公路、航道、港口一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珠三角交通一体化进程。加快广珠城际轨道江门段、广珠铁路江门段建设,确保我市铁路建设取得突破进展;加快广佛江珠城际线、西部沿海铁路、南沙疏港铁路等高速铁路、城际轨道、干线铁路及相应站场配套规划和建设,打造我市初步的轨道交通线网。加快江肇、江番及江珠高速北延线、江罗、中开、新台高速南延线、佛开扩建及江中、江鹤扩建等高速公路项目规划和建设,并加强跨境高速公路与港珠澳大桥、周边城市、各市(区)其他公路的衔接,实现区域内所有市(区)城区、港口、交通枢纽等重要节点以及重点城镇在30分钟内上高速公路的目标。用5年时间完成通500人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底化,实现镇镇有客运站、村村有候车亭、道路达到安全通行条件的行政村100%通班车。推进新会港区、台山港区、恩平港区等沿海重大港口建设以及崖门全潮3万吨级航道、镇海湾5000吨级航道、北街3000吨级航道、广海湾10万吨级沿海航道建设,提高港航设施通行和运营能力,通过水陆联运体系建设,拉动沿江、沿海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多种运输方式间旅客运输零距离换乘和货物运输无缝对接的综合运输枢纽,建设购物休闲文化公园、商务酒店、会展场馆、停车场等配套设施。通过核电、火电、风电、热电联产、抽水蓄能等重大电源项目建设,以及燃气管网、煤炭集散中心、超高压骨干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广东省大型能源基地,维护和巩固我市电力和电煤输送中心优势。加大水利、通信等设施建设力度,通过高标准实施堤围加固及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我市配套环境,提高城市化水平。(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公路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门航道局、市环保局、江门供电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11.加快城市环保设施建设。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强化对水源、土地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加强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严格执行和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有关政策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取消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限制,允许和鼓励各种社会投资者积极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二期及中心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推进杜阮污水处理厂、棠下污水处理厂及其他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继续推进各市、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无害化改造,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创新环境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城建集团等单位落实)
12.推进区域绿道网和城市绿地建设。推进集环保、运动、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绿道网络建设,逐步建成连接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的三级绿道网络。按照《珠江三角洲绿道网总体规划纲要》的规划路线,扎实推进3号和6号区域绿道节点建设。加快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环城绿带建设。提升滨江大道的绿化景观生态功能;加快建设大西坑风景区、白水带风景区、圭峰山风景区、南坦岛葵林等生态群落,恢复景区的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扩大风景区的辐射范围;利用现有地形、水系、植被等自然资源,抓好山体、水系、路网、农田林网的绿化建设,逐步推进环城绿化带的建设;加大市区公园建设,逐步提高城市公共绿化水平。构建我市沿海防护林体系,推进防护林工程建设。(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13.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入户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各项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住房租赁、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完善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口计生局等单位落实)
四、开拓新型消费领域,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14.扩大文化旅游休闲消费。促进文化消费,加快推进广播影视业、动漫游戏业、新闻出版业、文化旅游业、文娱演艺业等文化产业发展。配合省全面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开拓新型消费领域。构建旅游大格局,江门市区以都市旅游为重点,发展高端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构建中国知名旅游休闲城市;鹤山市以新水乡为重点,打造广东省乡村旅游特色品牌;开平市以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为核心,推进国际旅游文化品牌建设;台山市以上、下川岛为龙头,着力建设具有休闲度假、观光考察等功能的海岛旅游目的地;恩平市以“中国温泉之乡”、“国家地热地质公园”品牌为依托,大力发展温泉康乐、养生、生态休闲等地方特色旅游。创新旅游产品,加大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农业旅游、森林旅游等旅游产品的包装和推广力度,形成一批具有侨乡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设立旅游商品研发展示中心。支持旅游景区(点)注册自有品牌商标,满足不断升级的旅游消费时尚。提升中国(江门)侨乡旅游节、开平碉楼文化节、恩平温泉欢乐节、台山艺术节等旅游文化活动的文化品位。加快新会银湖湾游艇、鹤山新水乡、蓬江良溪古村、台山滨海游艇、开平碉楼与村落二期工程、赤坎古镇、恩平山泉湾酒店及泉林生态园等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珠中江旅游一体化的进程,推出珠中江旅游消费一卡通,力争2010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115亿元,到2012年,全市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9%。(由市旅游局牵头,会同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江门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社,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15.促进住房汽车消费。继续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有关政策,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供应,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探索公租房、周转房等政府保障性用房建设新模式,扩大保障对象,2011年底,基本解决全市2211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引导汽车信贷消费,加快实现珠三角城市年票互认,切实减轻汽车消费者负担。(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16.拉动农村消费。加快构建城乡互动的现代流通网络,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和专业大户等直接与物流公司、超市、酒店、学校等建立配送、销售网络;加快农村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市区水产冻品、水果食品、蔬菜禽畜以及远洋农产品等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形成农产品物流商业圈。全面落实农村泥砖房危房改造,为农民新建和改建住房提供贷款贴息,落实建材下乡补贴,2010年内完成农村泥砖房改造600户,改善农民住房条件。积极抓住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后派生的消费升级机遇,进一步拉动农村消费,促进农村消费升级。积极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积极促进农村消费。(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17.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大力促进信贷消费,积极开发新的消费品贷款种类,提高现期居民消费率。实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居民服务业“双进”工程,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社区购物环境,带动消费升级。以特色化和专业化为方向,建设和改造一批以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为重点,与城市交通、景观相协调的特色商业街。发挥“假日经济”效应,开展节假日商品促销活动,促进节假日市场消费。积极支持租赁消费、网络消费等模式。(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各市、区政府落实)
五、继续推动“江货全国行”,努力扩大内销市场
18.深度开拓江货市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组织、支持行业(企业)抱团参加“中博会”、“西洽会”、“泛珠会”、“山洽会”等会展活动,提高江货知名度。继续举办具有本地特色的“家具鉴赏会”、“进出口商品展销会”和“江门食品工业展销会”;积极组织机电、食品、水暖卫浴、五金制品、纸品等行业企业在国内区域中心城市举办专业展(销、洽)会,拓展国内市场;鼓励企业投资开辟省外制造基地和自主贸易渠道,推动商品外销、产业转移、服务延伸,提高本地产品市场占有率。加快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依托我市产业规模较大的集群产业,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市场,以专业市场为载体,推动人流、物流、资金流的聚集,从而带动消费的增长。(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外经贸局等单位落实)
19.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创建内销品牌、扩大内销的政策措施,给予实质性鼓励和扶持,提高产品内销比重。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实行加工贸易企业申请保税进口料件内销的政策,引导加工贸易企业特别是港资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扩大内需。继续办好“珠中江商展会”,构建企业内销平台。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建立战略合作联盟,搭建内销渠道网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落实)
20.支持企业建立国内销售网络。开展“名品进名店、名店销名牌”活动,提高我市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财政扶持等手段,支持优势企业建立名特优新产品连锁销售网络。鼓励企业采取合资、合作、发展加盟等形式,加强国内营销渠道和网点建设。完善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支持大型流通企业通过并购、租赁、参股等形式,跨区域整合流通资源,发展连锁经营,有序引导购物中心、大型超市、专卖店、便利店等零售业态发展。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主导,加快农村商业网点建设。推进批发市场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新会水果批发市场、“两水一冻”水产品批发市场、远洋冻品批发市场和白沙“三鸟”批发市场的软硬件水平,推进新会古典家具市场、江门五邑机电五金批发市场、江门杜阮钢材批发市场和开平纺织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推进专业市场转型升级。(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局等单位落实)
六、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可持续消费能力
21.优化区域发展格局。积极配合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抓好我市城乡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与国家级、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之间的衔接,积极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构建可持续能力增强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催生更大的消费需求。推进“珠中江”经济一体化合作,着力推进产业互动,探索推进电子信息、船舶制造、绿色光源等先进制造业在研发、加工、销售、生产等产业链条上的分工与合作。积极打造通信、旅游线路同城化,实行供水同网,推行车辆年票互认。以加快产业转移园区建设为契机,推动资源要素优化组合。积极推进强镇扩权,赋予部分镇级政府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镇级经济发展。(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22.激发农村经济活力。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和整治,继续推进农村“五改”工程,2010年力争村庄规划编制完成率达到50%以上、村庄整治任务完成率达到40%。继续实施“信息兴农”工程,扩大农村信息消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全面完成全市19项21宗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和灌区改造工程。根据省建立基础公共设施建设插“红旗”制度的要求,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争当“红旗”市(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土地适度经营和土地承包权流转,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试点的基础上逐步铺开。全面推进集体林权改革,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林权改革主体工作。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培育专业化、市场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稳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农民创业,积极发展“三农”保险和农房保险。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23.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构建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投入及保障机制。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多样化供给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公益服务。全面落实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1年全面完成校安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公平、均衡、优质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文化产品生产供给,壮大特色文化产业,扩大文化内需,进一步增强区域文化品位和核心竞争力。构建高效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12年,文化建设各项主要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在条件成熟的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开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标准,2010年度,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30元以上,台山市、开平市和恩平市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以上,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推进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由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等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七、提高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培育壮大消费群体
24.推动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加大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加城乡劳动者报酬,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消费能力。定期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分类指导企业合理增加职工工资。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和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对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探索公务员绩效评估方法,完善公务员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机关行政效能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坚持惠农强农政策,切实提高农民收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落实)
25.实施积极创业、就业政策。坚持创业惠民、创业富民导向,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带动内需的良性循环。以全省推进劳动力和产业“双转移”为契机,深化“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促进农民有序转移就业,2010年内免费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4万人,转移就业3万人。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2010年计划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000人。积极探索“珠中江”三地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共享一体化机制,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或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和引导江门高新区、工业园区、产业转移园区等开辟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专业化服务。根据优势产业、龙头企业用工需求,积极推动“委托培训”和“订单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无缝对接。以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力争2010年我市创建一个政府投资兴建达省级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加大财政资金对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落实财政、信贷、税收优惠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等单位落实)
26.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加大低保工作推进力度,落实各项优抚安置工作,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2010年,争取我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1%;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65%。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入农村养老保险统一管理。抓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试点工作,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整合,合并管理及经办机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参保财政补助、缴费标准和待遇发放。开展城镇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集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体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单位落实)
27.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大力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从资金、人才、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进行扶持,逐步提高扶贫户的自主发展能力和消费能力,提升扶贫效果,确保到2012年底,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帮扶任务。(由市扶贫办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落实)
八、推进要素市场创新,消除扩大内需体制障碍
28.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重点建设面向社区、农村的城镇、企业用工信息网络,到2012年,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开发一体化,基本实现公共就业均等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29.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加强对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领导,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整合上市公司资源,推动企业发行债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优化资金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推动经济跨越式发展。重点支持江粉、科恒、量子高科3家企业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上市。实施上市培育工程,每年保持有100家以上企业进入普及培训期,20家以上有上市意愿且经营财务条件较好的企业进入上市推荐培育期,2家以上优质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引导民间资本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促进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继续抓好农信社改革,推进市区农信社和新会农信社在2010年做好成立农村商业银行相关筹备工作。大力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来我市经营,2010年,争取引入中信、兴业、光大等银行机构在我市开设分支机构。(由市金融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30.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积极探索耕地保护严、建设占地少、用地效率高的科学发展道路,推进集约用地。进一步加大用地指标调控,完善土地储备机制,力争完成市区全年新增1500亩土地储备任务。研究制订盘活闲置土地的政策措施,加大闲置地处置力度,积极整合零散地、低效地,把分散、零碎的建设用地向规划建设用地区域集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力争2010年全市盘活1万亩存量土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要素向重点项目、重点园区、重要产业倾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各市、区政府落实)
31.推进科技市场建设。研究制订加强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加强“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重点加大我市2个国家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4个省级"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2个省级民营科技园区以及台山清洁能源(核电)装备产业园、江门产业转移园开平园区与恩平园区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在园区落户和快速成长。重点建设科技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区域性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通过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并购、参股和重组,加快各类资本向高新技术领域集聚;全方位推进产学研结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成果推介、科技招商等综合性服务。(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32.推进价格体制改革。运用价格杠杆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重要价格一体化协调机制,促进珠三角区域实现生产、生活等要素资源的整合和优化。推进区域交通、通信、能源资源价格一体化。逐步统一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在自来水、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有线电视、公交等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实现同城一体化,促进公共资源共享及优化配置。(由市物价局牵头,会同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三区各电信运营商等单位落实)
九、加大对企业支持,优化投资环境
33.积极推进“零收费”。严格执行《江门市(省级)园区工业投资项目“零收费”试行办法》,严控出台新的涉企收费项目,规范收费审批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逐步停止审批管理类收费,最终实现行政审批管理“零收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市物价局等单位落实)
34.落实资金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和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民生改善;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节能减排;落实车辆减(免)税优惠政策,促进汽车消费;落实产业基地、工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制订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营造企业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2010年投入市级科技资金6564万元,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继续安排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35.强化金融保障力度。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盘活现有融资性担保资源,培育和发展3家以上资本实力超1亿元以上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税费优惠和财政支持。积极向银行机构推介中小企业信贷需求,2010年,争取5家商业银行在我市投放贷款达400亿元以上。(由市金融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等单位落实)
36.积极开拓市场。设立企业开拓市场奖励资金,争取专项资金对新兴市场的成长性企业给予扶持,对内销纳税大户以及创立内销品牌的企业进行奖励,鼓励内外源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由市外经贸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落实)
37.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落实《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江府[2008]45号),延续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减负政策,继续对加工制造企业从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征土地使用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外经贸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各市、区政府等单位落实)
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扩大内需战略顺利实施
各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扩大内需战略的必要性、紧迫性,形成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共识,准确把握扩大内需的基本内涵、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各市、区要成立专责工作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扩大内需工作。各牵头单位要负责会同有关责任部门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统筹安排和落实有关工作,有关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尽快启动,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加快发展。
发文日期:2011-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