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江府办函[2011]35号

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市殡葬管理

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江府办函[2011]3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民办函〔2010818号)要求,经市政府组织综合考评,现将“十一五”期间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施殡葬管理“十一五”规划,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殡葬管理工作平稳发展,基本完成“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一是火化区内火化率100%。全市火化遗体146182具,其中属地户籍遗体137137具,火化率100%。台山市上下川岛土葬改革区土葬遗体1119具。二是基本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殡葬服务实体与殡葬行政、执法机构分设工作,各市、区均设有专门的殡葬管理机构,设立村(居)殡葬信息联络员1332人,实现殡葬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置。三是殡葬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市加快殡葬基础建设,努力改善群众的办丧条件。2006年各市、区开展了公益性生态墓地试点工作,并大力推动各经营性墓地向园林化、艺术化方向发展;各地结合省民政厅统一部署推进的殡葬设施建设“祥安计划”,全力抓好殡仪馆设施改造,努力争创等级殡仪馆。全市现有殡仪馆6所、经营性公墓9个、公益墓地23个、骨灰楼(堂)15座。四是骨灰的安放管理逐步规范。各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公墓清理整顿工作,纠正个别公墓违规行为;坚持开展毁林建坟专项治理,重点加强“三道两区”区域坟墓的清理,“十一五”期间合共清坟7298个。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引导群众采取以骨灰寄存为主的少占地的处理方式,稳步推进树葬、花(草)葬工作。五是殡葬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严格执行省民政厅关于殡仪服务、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安放管理等四项规定,坚持实行殡葬服务“六公开”制度,持续开展殡仪服务优质服务。全市各经营性公墓开设了树葬、花葬专区。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并落实优惠减免措施,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需求。“十一五”期间,全市各殡葬服务单位为特困服务对象优惠减免10925宗,折合金额1235万元。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殡葬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不足,分布不合理,满足不了群众治丧需要;二是骨灰跟踪管理力度不够,仍有个别地方出现新建坟和复坟现象;三是个别地方投入不足,殡仪设施陈旧,“祥安计划”工作进度缓慢;四是宣传殡葬政策,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治丧的力度仍需加强。

根据考核情况和综合评定,各市、区均为优秀等次。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促进殡葬科技进步,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推动我市殡葬事业稳步发展。

  (一)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殡葬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依照省“十二五”殡葬管理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十二五”殡葬管理工作规划,建立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层级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进殡葬管理工作落实。

  (二)加快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科学合理规划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建立和强化政府对殡葬事业的投入机制,因地制宜,积极推进镇、村级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建设。至2015年,各市、区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实现全覆盖,满足当地户籍人口的殡葬需要。

  (三)加大殡葬监督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法规体系,强化殡葬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骨灰安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骨灰处理行为;加强工作力量组织开展巡查,坚决治理乱埋乱葬行为,切实巩固“三道两区”清坟成果。

  (四)努力抓好殡仪馆上等级工作。按“祥安计划”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快殡仪馆软硬件设施建设。新会区、开平市、台山市殡仪馆要在2013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殡仪馆以上标准。恩平市、鹤山市殡仪馆在2015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殡仪馆以上标准。通过创建活动,使全市殡葬服务设施、群众办丧条件等有较大的改善。

  (五)积极推广开展绿色生态葬法。在抓好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建设的基础上,要积极推广骨灰节地绿色的生态葬法,倡导和鼓励不保留骨灰树葬、花(草)葬,定期组织开展海葬活动,逐步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

  (六)大力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到2015年,全市初步建立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救助为补充,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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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门市“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表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江门市“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表  

考评单位:蓬江区         综合考评档次:优秀 

主要成绩

1.火化率达到100%。

2经营性、公益性公墓清理整顿后,未再发生违规现象。

3.清明、重阳节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无事故。

4.已建立区殡葬管理所。

存在问题

1.镇、村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规划建设不够合理,群众骨灰存放出路问题未得到解决。

2江鹤高速杜阮路段、滨江大道个别地段仍有坟墓冒出。

整改意见

1.合理调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加快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解决好群众对骨灰存放问题。

2.积极探索创新骨灰处理方式,推广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

3.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江鹤高速杜阮路段和滨江大道的乱葬坟墓问题。

 江门市“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表 

考评单位:江海区           综合考评档次:优秀

主要成绩

1.火化率达到100%。

2.白水带风景区跟踪管理措施到位,复坟现象得到较好遏制。

3.已建立区殡葬管理所。

存在问题

1.多年来没有很好贯彻遗体接运属地管理要求,礼乐办事处每月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遗体异地接运、火化。

2.骨灰跟踪管理力度不够,绝大多数群众到异地公益性墓地安葬骨灰。

3.殡葬层级管理力度不足,存在封建迷信办丧现象。

整改意见

1.加大殡改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文明治丧。

2.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层级责任制,加大对礼乐地区遗体跟踪管理力度,杜绝异地接运遗体火化现象发生。

3.继续加强对白水带风景区的巡查和管理,确保不出现复坟现象。

江门市“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表 

考评单位:新会区          综合考评档次:优秀

主要成绩

1.火化率达到100%。

2.大力筹集资金,投入3000万元用于殡仪馆扩建、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祥安计划”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明显。

3.实行殡葬管理责任制,将殡葬管理职责落实到基层。

4.开设长青、永青墓园特色墓区和生态葬法墓区。

5.已建立区殡葬管理所及执法队。

存在问题

1.公益性公墓管理不够规范,尚存在对外销售墓穴现象;个别墓区环境美化、绿化投入不足。

2.没有执行省对遗体属地管理的规定,擅自到江海区礼乐街道办接运遗体火化。

3.村级公益性骨灰楼数量少,骨灰处理多样化效果不明显。

整改意见

1.加强对公益性公墓监管力度,纠正违规行为。

2.积极探索创新骨灰处理方式,大力推广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处理方法。

3.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殡仪馆建设资金的投入,完善各项设备、设施,加快争创省等级殡仪馆步伐。

4.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文明、节俭治丧。

江门市“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表 

考评单位:台山市          综合考评挡次:优秀

主要成绩

1.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

2.政府主导力度大,出台地方性殡葬管理政策,管理力度较大;辖区内132个主要路段落实责任人,成效明显。

3.殡仪馆创优质服务措施有力,实现多年“零投诉”。

4.端芬镇、村委会成员对临终人员实行入户探访、吊丧,协助办理遗体处理事宜。

5.已建立市殡葬管理所。

存在问题

1.镇、村级骨灰存放设施不足,仍有骨灰二次土葬现象发生。

2.未研究制定“祥安计划”实施方案。投入资金少,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3.沿海高速汶村、海宴路段仍有坟墓冒出现象。

整改意见

1.尽快制定“祥安计划”实施方案,加大资金投入,依时完成争创省等级殡仪馆工作。

2.认真研究对策,妥善解决“三道两区”坟墓重新冒出问题。

3.加大殡改宣传力度,破除迷信,引导群众文明治丧。

4.加大对华侨墓园土葬区的改造,为华侨、港、澳、台同胞回乡办理遗体安葬提供良好环境。

 江门市“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表 

考评单位:开平市          综合考评档次:优秀

主要成绩

1.火化率达到100%。

2.能迅速研究制定“祥安计划”实施方案,投入860万元扩建、改造殡仪馆,具备申报省等级殡仪馆条件。

3.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管理较为规范。

4.已建立市殡葬管理执法队。

存在问题

1.镇、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严重不足,群众安放骨灰出路问题突出。

2.未能充分发挥村级殡葬信息员作用,骨灰跟踪管理力度不够,个别地方出现骨灰二次土葬现象。

3.骨灰处理方式改革和多样化效果不明显。

 

整改意见

1.采取措施切实加快公益性生态墓地、骨灰楼(堂)等设施建设,解决好群众对骨灰存放出路问题。

2.加大殡葬监督和执法力度,对乡村出现建坟、复坟问题予以处置,杜绝骨灰二次土葬现象发生。

3.对村级殡葬信息联络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其协管作用。

4.积极探索创新骨灰处理方式,大力推广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

 江门市“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表 

考评单位:鹤山市         综合考评档次:优秀

主要成绩

1.火化率达到100%。

2.兴建一批镇、村骨灰存放设施,群众存放骨灰紧张局面有所缓解;清明、重阳等节日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无事故。

3.筹集资金用于殡仪馆设备和基建投入;殡仪馆优质服务持之以恒,群众反应较好。

4.已建立市殡葬管理所。

存在问题

1.镇、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不规范,超面积问题严重。

2.殡葬执法力度不够,仍有建新坟和“三道两区”复坟现象。

3.殡仪馆设备、设施不足,与等级殡仪馆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意见

1.要进一步开展清理整顿公益性公墓,完善手续,理顺关系,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

2.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发挥村级殡葬信息联络员作用,对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

3.要尽快研究制订“祥安计划”实施方案,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改善条件和环境,确保争创省等级殡仪馆任务完成。

4.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文明、节俭治丧。

 

江门市“十一五”殡葬管理目标考评反馈意见表 

考评单位:恩平市          综合考评档次:优秀

主要成绩

1.火化率达到100%。

2.建立市殡葬管理所,已加强殡葬执法管理。

3.殡仪馆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殡仪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4.已建立市殡葬管理所。

存在问题

1.镇、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不足,群众安放骨灰出路问题突出。

2.未能发挥殡葬信息联络员作用,骨灰跟踪管理措施不足,仍存在骨灰二次土葬现象。

3.宣传力度不足,群众受丧葬习俗观念影响,个别地方办丧封建迷信活动突出。

整改意见

1.充分发挥层级殡葬管理机构、执法队和村级殡葬信息联络员作用;认真解决好“三道两区”有碍观瞻的坟墓,确保新坟不冒出。

2.加快镇、村公益生态墓地、骨灰楼(堂)规划和建设,切实解决好群众骨灰存放出路少的问题;积极推广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

3.加大殡改宣传力度,破除封建迷信丧葬习俗,积极倡导群众依法、文明、节俭治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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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