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2年度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江府〔2013〕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12年度江门市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的通报

江府〔20131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12年,全市各级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医保)工作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推动了全市城乡医保深入开展,使广大居民得到实惠。截至 2012年 11月底,全市城乡医保参保人数为 276.2万人,全面完成市政府目标考核任务。

在推进城乡医保制度建设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蓬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江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会区社保局、台山市社保局、开平市社保局、鹤山市社保局、恩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7家单位江门市 2012年度城乡医保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黄妙娜等 82名同志江门市 2012 年度城乡医保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创造新的更大业绩。全市各级城乡医保管理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向先进学习,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深入做好城乡医保宣传发动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政策,严格规范管理,不断开创我市城乡医保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幸福侨乡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2年度江门市城乡医保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 1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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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