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高新区
建设科技和金融结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4〕97号
高新区及江海区,市有关单位:
《江门高新区建设科技和金融结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江门高新区建设科技和金融结合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加强江门高新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提升江门高新区创新能力和金融服务质量,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现制定江门高新区建设科技和金融结合示范区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14年,在江门高新区基本建成科技和金融结合示范区(下称示范区),具体做到:突出科技和金融创新发展的主线,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尽快形成江门高新区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的完整产业链条,为园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科技金融配套服务。
(二)2015年,示范区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具体做到:确保示范区科技贷款余额、知识产权融资、股权直接融资、科技型企业境内外上市数、创业投资管理资金规模等在“十一五”基础上翻一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超过200亿元,江门高新区成为全省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的先进区域。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筹力量、引强集优、加强重点、多点激励”的原则,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统筹力量。由江门高新区管委会牵头统筹,市科技局、市金融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配合,各自发挥职能优势,把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向江门高新区倾斜。鼓励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法庭、技术评价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等协同参与,提供全方位优良的市场服务环境。
(二)引强集优。瞄准国内先进融资平台和金融组织,引入其在江门高新区开设分支机构,重点引入天津股权交易所、上海股权托管中心、深圳前海OTC中心、佛山南海OTC中心、联合信用评级公司、中诚信信用评级公司、东方金诚信用评级公司等。
(三)加强重点。支持融和农商行、建设银行在江门高新区各设立1家科技支行;开展科技型企业股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设金融一条街,形成股权交易、信用评级、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银行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等多层次金融一站式服务;推动企业上市,构建多层次的直接融资体系,力争每年有2-3家企业进入IPO或其他股权融资市场。
(四)多点激励。在江门市有关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江门高新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企业利用场外股权交易市场、知识产权质押、科技贷款等融资,并对科技支行、股权交易分支机构、评信机构给予补助。该项资金安排由江门高新区管委会视绩效情况,进行一年一预算。
三、工作职责
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发挥统筹引导作用,制定示范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推动示范区建设的有关奖励扶持政策,组织举办企业和金融机构、保荐机构对接的上市沙龙活动,为进驻金融一条街的金融服务机构选择办公场所提供支持。
市科技局:积极引导科技资源向示范区集聚,对示范区进行政策倾斜,鼓励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优先为示范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引入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推动开展科技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
市金融局:发挥沟通协调作用,负责在示范区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先行先试,积极推动企业到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加快设立科技小贷公司和科技担保公司,引导金融服务机构入驻金融一条街,形成金融业的集聚效应。
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大力支持示范区开展金融创新工作,在人行广州分行与市政府签订《中心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实验区的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境外融资等业务,进行小额外保内贷政策试点。以融资租赁业务为突破口,开展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和动产质押融资试点。向人行广州分行争取再贴现额度,重点用于支持江门高新区企业资金需求。
江门银监分局: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对示范区进行差异化监管和业务优先支持,开展金融监管创新,加快科技支行的设立,探索在示范区成立科技银行。
四、2014年工作安排
(一)一季度:
1.建设银行、融和农商行在江门高新区各设立1家科技支行,并实现挂牌营业。(江门银监分局牵头)
2.举办1次企业和金融机构、保荐机构对接的上市沙龙活动,第三季度再举办1次。(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市金融局负责)
3.争取地尔汉宇挂牌上市、争取蒙德电气成功申报IPO。(市金融局负责)
4.争取3月在江门高新区召开人民银行总行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现场会。(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负责)
(二)二季度:
1.4月制定鼓励江门高新区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补助或奖励办法。(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负责)
2.5月引入南海OTC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深圳前海OTC中心、联合信用评级公司、中诚信评级公司、东方金诚信用评级公司在江门高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建设金融一条街。(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市金融局负责)
3.推动境内企业小额外保内贷政策试点工作,以江门高新区为试点开展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和动产质押融资。(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负责)
(三)三季度:
1.7月成立由江门高新区资产运营公司、中合中小企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各商业银行和企业共同组建的江门高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市金融局负责)
2.8月成立1-2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市金融局负责)
3.9月向省争取国家级高新区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将业务扩展至一区多园内的企业。(市金融局负责)
(四)四季度:
1.高新区及江海区参与评信企业达40家。(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牵头)
2.争取有2-3家企业在新三板、天交所等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市金融局负责)
以上安排实行每年研究确定一次,具体由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和市金融局拟定,经科技和金融结合示范区联席会议同意后执行。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在江门高新区建立建设科技和金融结合示范区联席会议制度,由江门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总召集人,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和市科技局、市金融局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监分局、江门高新区经济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江门高新区经济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江门高新区经济科技局局长兼任。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商示范区建设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并通报有关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对策措施,推动加快发展。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集中接受企业的业务咨询、处理申办事项、协调有关工作等,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充实力量。选派市金融局1名分管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负责同志,挂任江门高新区管委会班子成员,加强市金融局与江门高新区之间的沟通联系,支持高新区及江海区分管科技金融工作的领导开展工作。
发文日期:201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