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创新招商
引资工作行动纲要和行动计划(2014-2015年)
的通知
江府办〔2014〕2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创新招商引资工作行动纲要(2014-2015年)》和《江门市创新招商引资工作行动计划(2014-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外经贸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江门市创新招商引资工作行动纲要
(2014-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创新招商引资工作行动纲要(2013-2015年)》(以下简称《行动纲要》),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抢抓机遇,强力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背景和意义
长期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对外招商引资,促进外商投资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截至2013年,全市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8411家,累计实际吸收外资156亿美元。但近年来国内外经济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国际资本流向趋于多元,吸收外资竞争更加激烈,我市招商引资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招商引资工作,必须创新招商思路,充分发挥我市优势产业规模大、配套齐备以及靠近消费市场等优势,抢抓全球经济格局调整的机遇,突出加强和深化与发达经济体的交流合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招商引资载体建设和政策创新。这既是提升我市招商引资规模和质量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大平台,招优质项目”的思路,按照《行动纲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招商工作实际,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为主要抓手,以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区域为招商突破口,大胆探索创新,整合资源,强力攻关,切实提升招商实效,努力扩大吸收外资规模。同时,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重大平台和重点园区等招商引资载体建设,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强化产业链招商,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科学谋划。研究把握国际资本流动趋势,深入分析我市吸收外资、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各市、区招商引资主攻方向和主要目标,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
——分类指导。针对产业和区域发展差异实行分类指导。
——突出重点。突出面向欧洲、北美、日韩等发达经济体以及国内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区域的招商引资,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以及相关工业园载体的招商引资,重点引进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
——积极创新。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方针,建立集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于一体的多渠道投资促进工作平台,改进招商激励机制。
(三)发展目标。
力争2015年全市实际吸收外资金额超过10亿美元,到2015年,吸收外资项目合同平均规模达750万美元。
——服务业吸收外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力争服务业吸收外资比重超过18%。
——重大项目明显增加。全市每年新增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境外大型企业投资项目(含增资)6个以上,引进5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含增资)6个以上。
——来自欧美等发达经济体的投资比重不断上升。争取2014年达到18%,2015年达到20%以上。
——依靠重大载体及平台引资取得明显成效。到2015年,各类园区及载体吸收外资占全市比重力争达25%以上。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每年各引进1个获得省招商奖励的项目。
——产业链招商成效显著。2014年,着力引进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现代产业龙头带动项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2015年,着力引进充实上下游配套项目,推动完善我市现代产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1.创新招商引资合作机制。完善我市与香港、澳门更紧密合作交流和联合招商推介机制,加强与台湾的经贸交流和合作,健全与外国驻华、驻穗使领馆及商务机构的沟通交流机制,强化与大型跨国公司的战略合作机制,推动“以馆招商”、“以企招商”,做实投资环境推介与项目对接。建立多级联动合作招商机制,构织市、区(县级市)垂直联动以及市直部门横向联动招商模式。促进投资信息在部门与各市、区之间的双向互通,积极开展多级联动招商、地块招商、园区主导产业招商、乡贤反哺招商、中介招商、展会招商、网上招商等。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协调社会各界开展招商联动。推动各市、区政府领导与跨国公司高管对接协商引进重点项目。推动外经贸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行业、主题招商。
2.搭建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网络。加强与省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其在欧美等海外重点目标国家及地区和国内重点城市设立经贸代表处或代理招商工作平台的情况,充分利用好上述招商网络做好针对跨国公司和龙头企业的关系建立、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与不同层面、不同区域的投资促进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促进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与境内外各类商会等民间组织建立友好联系,发挥其促进投资的作用。
3.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明确重点引进技术和人才,提升招商工作的技术导向性。支持企业增强创新能力,推动吸收资金与引技、引智有机结合。鼓励市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跨国公司联合建立研发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广泛开展技术合作和基础性研发项目的研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力度。积极实施《江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
4.优化投资环境及宣传推介方式。加快行政审批制度、企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转移、下放”力度,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放宽投资准入,深化外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加强部门联动宣传。依托体育赛事、文化节庆等活动,提升江门对外宣传水平。注重江门城市形象的整体包装和宣传,建立一套城市形象的视觉识别系统和听觉识别系统,开展整合传播;制作城市招商形象片和微电影,提升江门城市知名度及美誉度。加强与国际一线品牌宣传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类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创新宣传模式,拓宽推介载体。完善江门招商网,健全对外宣传平台。
(二)创新产业链招商引资方式。
5.明确产业链招商重点。2014年,各市、区研究制定产业链招商指导目录,确定产业招商方向、目标地区或国家及目标企业。以加强新兴领域招商引资工作为重点,以引进重大项目为抓手,通过招商选资,努力形成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
6.推动企业增资扩产。在引进新项目外,鼓励原有项目增资扩产、上市融资,加大对传统优势产业“增链补链”,促进产业集聚效益的增长。加强调查研究捕捉增资线索,做好企业跟踪服务,加快解决企业增资扩产遇到的问题,完善促进我市企业增资扩产鼓励政策。引导企业投向新业态。探索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外商投资设立担保公司和创业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等利用外资新方式,支持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积极稳妥引导外资投向医疗、养老、教育、技能培训、担保、融资租赁、体育娱乐等公共事业和文体产业。引导外资依托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新业态。搭建中小企业并购重组平台。通过跨国(境)并购方式,引进外资参与企业重组改造,提升我市企业技术实力、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7.推动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面向欧美等发达经济体、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开展现代服务业招商,引导外商投资保险金融业,引进国内外物流龙头企业,打造现代物流产业。引入具有国际高水平的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国际化的高端商务区。优化旅游行业利用外资水平,重点引进综合效益好、技术含量高、资金需求量大的旅游项目,引进国际知名的饭店集团、度假村、旅行社和旅游管理公司品牌,发展高端旅游产业。
8.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积极引进LED上游生产企业及应用技术,做大做强做优我市LED产业。大力引进境内外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及电动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重点引进国内外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特种精细化工材料龙头企业,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加强引进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及其相关配套设备制造企业、软件服务企业,云计算、信息安全产业,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积极推动生物与健康产业发展。
9.重点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依托我市现有产业基础,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摩托车龙头企业,推动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积极引入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以及汽车核心零部件项目,发展汽车产业。重点引进欧、美、日、韩等发达经济体的轨道交通运输设备、专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生产企业和技术,建设现代装备制造基地。
10.提升现代农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招商引资水平。加强引进国内外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做优做强我市现代农业。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渔业企业,建设远洋渔业、海洋捕捞、水产养殖、海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等产业项目基地,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着力引进国际和国内大型造纸企业,建设好银洲湖纸业基地,推动造纸产业升级。大力引进国内外纺织服装行业的上游设计、研发及下游品牌塑造和推广企业投资,推动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食品龙头企业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手段,推动食品产业集群升级。
(三)创新区域差别化招商引资政策。
11.引导各市、区差别化发展。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产业发展空间格局部署。围绕各市、区产业发展规划,实施 “精准化”招商,加大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研发、高端制造环节吸收外资比重。开展针对性强的多级联合招商。
(四)创新招商引资载体和平台。
12.着力打造吸收外资重点园区和载体。统筹全市各类园区的开发建设,针对各产业园区的地理位置、产业基础等方面优势,突出各园区特点,实现错位发展,加强协作,将各类园区建设成为吸收外资的重要载体。探讨引进有实力的、专业性强的工业园区规划、发展和管理商,参与我市核心工业园开发建设、营运管理及招商服务。推动园区专题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引导有利于延伸产业链、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入园集聚发展。重点建设好国家级高新区,积极谋划建设国际经济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将滨江新区、大广海湾经济区着力打造为招商引资特色新区,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强分类指导开展招商工作。抓好园区提质扩园和一园多区工作,扩充园区载体功能。加大全市重点园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各园区按产业规划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申报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引进高端制造、服务业外向型大项目。
13.利用重点对外交流平台提升引资水平。借助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韩国-广东发展论坛等平台,加大对欧盟、北美、日韩等地区的招商力度。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在经贸、技术、园区管理、人才培训等多个方面与东盟国家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广东省与香港、澳门紧密合作机制,支持我市的港澳投资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台引资力度,提高我市与台湾合作水平。依托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海洋经济博览会等各类展会平台,提高我市对外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合作水平。举办异地投资洽谈会,加强营商环境、招商政策和重点项目推介,增强社会各界对江门发展前景的认可度和投资积极性。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我市对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建立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和协调会审机制,落实招商引资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政策支持、地区布局、要素保障及推进落实等重大问题。切实做好项目督查督办工作,建立重大投资项目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强化招商引资规划、年度计划与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各市、区要研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和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加强政策扶持。
认真落实和用好招商引资的各项财税、金融和土地支持政策。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各市、区要根据实际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新模式。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大型投资项目,优先安排和保障建设用地,并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电力供应等重要资源配置上予以优先保障。完善全口径外商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增强外商投资行业预警、审批监控、运营监测功能。优化投资促进出访管理,解决“走出去”招商难的问题。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强招商引资培训,着力提高专业招商人才队伍素质,培养具有先进招商理念的招商人员和团队,打造一支熟悉国家法规和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掌握本地资源优势并具备良好沟通谈判技能的综合型高素质招商人才队伍。
(四)加强绩效评价。
配套制订我市招商引资工作行动计划,建立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制度,将招商引资成效纳入对各地目标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项目投资评价体系,科学设置在资金利用、吸纳就业、引进技术、研发创新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措施、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各市、区要研究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绩效评价制度。市外经贸局要加强工作督导和总结,每半年收集汇总各地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将定期通报全市吸收外资工作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效应。
江门市创新招商引资工作行动计划
为落实《广东省创新招商引资工作行动计划(2013-2015年)》,深入推进大招商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水平,现根据《江门市创新招商引资工作行动纲要(2014-2015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创新工作机制,再创招商引资新优势
(一)创新招商引资合作机制。
1.建立多形式联合招商机制。积极开展联动招商,建立市、区(县级市)垂直联动,以及外经贸、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环保、城乡规划等市直部门横向联动的合作招商机制。健全市区合作招商机制,掌握有投资线索或信息的有关部门主动与各市、区联系,充分发挥其与上级或在对外交流渠道和资源上的优势,积极配合各市、区和有关园区在境内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鼓励以小分队形式开展招商攻关,推动项目投资引进洽谈。
推进地块招商、园区主导产业招商、以商引商、乡贤反哺招商、中介招商、展会招商、网上招商等招商活动。
与外国驻华、驻穗、驻港使领馆及商协会等建立友好联系,开展“以馆招商”,积极参加省商务厅与外国使领馆及商协会合办的投资环境推介与项目对接活动。加强与大型跨国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以企招商”,推动市领导,各市、区政府领导与跨国公司高管对接协商引进重点项目。重点推进与亿滋、威立雅、中集、华电等公司开展全面合作。
2014年进一步健全市直部门、市(区)联动招商工作机制。[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外侨局,各市、区政府(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立针对欧美发达国家、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的招商工作机制。借助省商务厅在欧美发达国家设立的地区性招商总部,开展对欧美发达国家目标企业的招商工作,建立联系、吸引投资。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的商务机构、行业协会等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开展委托招商,积极参与上述机构举办的项目对接交流会。
根据招商实际需要,选择参加省商务厅组织的粤港澳赴国外开展联合推介大珠三角活动及针对重点产业项目的系列招商活动,积极组织策划针对港澳台地区、国内经济发达地区的招商引资活动。(市外经贸局、市外侨局,各市、区政府)
(二)推动优质重大项目落地。
3.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2014年起每年挑选一批对全市产业体系建设具有较大影响、产业带动效应明显的重点项目,按程序申报纳入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并加强全过程跟踪服务。2014-2015年,力争每年新增世界500强、行业龙头、境外大型企业、央企、中国500强等企业投资的项目(含增资)或投资额超20亿元的重大项目(房地产除外)投资线索超过22个。其中,蓬江区、高新区及江海区、新会区各3个,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各2个,市外经贸局3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各1个。成功引进上述项目6个以上,四市三区各1个。对引进的鼓励类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各市、区政府)
4.落实重点项目用地和环保指标保障制度。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对符合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大型投资项目,特别是世界500强、行业龙头、境外大型企业、央企、中国500强等企业投资的项目(含增资)或投资额超20亿元的重大项目(房地产除外),优先安排和保障建设用地,引导企业集约用地。进一步落实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的倾斜政策和鼓励项目集约用地政策。同时,优先安排和保障重大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指标,并提供配套便利服务,促进项目落地投产。(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外经贸局)
5.完善重大项目落地组织保障机制。落实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落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落户。切实做好项目督查督办工作,重点跟进和督办2012年以来在招商推介活动上的签约项目,以督查考核促进重点项目落户。同时,做好市领导推动和洽谈重大项目的外出招商安排,围绕世界500强、大型跨国公司、央企、行业龙头、中国500强等重点招商企业或重点在谈项目,合理安排市领导的登门拜访和招商洽谈,推动项目取得新进展,进而落户江门。(市外经贸局,各市、区政府)
6.建立重点产业大项目引荐人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2014年参照省制订出台的《重点产业大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结合江门实际,制订出台相应的奖励办法。(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
7.加强外商投资的管理和评估。完善全口径外商投资管理信息系统,增强外商投资行业预警、审批监控、运营监测功能。(市外经贸局)
(三)建立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网络。
8.利用广东省驻海外经贸代表处做好对外招商联络工作。加强与省商务厅境外经贸代表处的联系,充分发挥境外经贸代表处的沟通联络作用,促进经贸信息互通,开展区域性招商推广,帮助我市企业“走出去”等活动。与不同层面、不同区域的投资促进机构建立联系,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合作招商。(市贸促会、市外经贸局)
9.发挥民间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作用。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招商机构合作,充分利用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江门五邑台资企业协会等各类商协会、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信息和产业资讯渠道,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政企联动、合作共建等多种形式引进优质项目。加强与外国驻粤商务机构、外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外资银行及投资咨询公司等联系,建立合作招商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渠道,积极开展委托招商、中介招商。主动参加上述机构或公司举办的投资环境推介与项目对接活动,或与上述机构或公司合作举办投资洽谈活动。
每年与专业研究机构共同就重点产业、优势产业链、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等撰写专题研究报告。2014-2015年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与毕马威、埃森哲、波士顿、贝恩、瑞士银行、麦肯锡等国际咨询公司合作,开展产业研究、委托招商、投洽会合作等,每年制作至少一份有影响力的研究报告。
建立江门市招商引资智库,2014年智库规模达75人,包含5名聘任招商顾问。2015年智库规模120人,包含10名聘任招商顾问。(市外经贸局、市贸促会)
10.提升对外宣传水平。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宣传、外经贸、文广新、旅游、体育、外侨等多个部门对外宣传的优势,积极互通信息,整合资源,共同联动宣传,形成对外宣传合力。
借力体育、文化活动宣传江门。通过举办新颖独特的大型体育赛事、文化节庆活动,提升城市知名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开展。
加强城市招商形象策划和宣传。2014年制作新一辑城市招商形象片和微电影。2015年建立一套城市形象的视觉识别系统,开展整合传播。同时探索引入城市听觉识别系统,创作一首城市形象歌曲,用于传播宣传。
加快招商网的升级改版,建设中英日三语种的投资促进对外宣传网站,加大在主流和专业媒体宣传推介我市投资营商环境的力度。2014年完成招商网的升级改版,2015年完成中英日三语种投资促进对外宣传网站建设。(市外经贸局、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
11.优化投资促进出访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团组,在办理因公出访手续时提供优先服务,2014年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扩大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范围,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解决“走出去”招商难的问题。(市外侨局、市外经贸局、市台湾事务局)
1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招商引资培训,重点培养具有先进招商理念的招商人员,帮助各市、区组建专业化招商团队。2014-2015年,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招商培训班。
2015年探索引进招商专业人才机制,打造一支熟悉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通晓国际惯例并具备良好沟通谈判技能的综合型高素质招商人才队伍。(市外经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区政府)
13.推进全市招商资源整合。建立全市招商工作管理系统,对招商线索、在谈项目、大型招商活动、招商载体、客户信息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信息化,畅通资源信息共享渠道,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可持续性开展。2014年重点建立全市招商工作管理系统以及其推广应用。2015年完成全市招商引资信息化体系搭建。(市外经贸局,各市、区政府)
(四)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4.深化外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审批制度、企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步伐,实行外商投资在线办理和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提高行政效率,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到2015年,外商投资审批业务通过网上办理的比例达90%以上。2014年探索建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探索发展利用外资新领域和新形式。(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
15.推动引资与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明确重点引进技术和人才,提升招商工作的技术导向性。鼓励我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跨国公司联合建立研发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广泛开展技术合作和基础性研发项目的研究。加快创新人才引进,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外经贸局)
16.建立健全综合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落实我市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推动吸收外资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向主要依靠市场、人才、管理、产业配套、法治优势等软实力优势转变。到2015年建立起江门市综合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及相应奖惩机制。(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经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局)
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开展产业链招商
(一)构建产业链招商体系。
17.统筹制订产业链招商计划。从产业链的角度来着重研究产业招商,着力引进国家鼓励发展产业、重大终端产品以及产业龙头企业,以产业为导向进行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重点围绕我市的摩托车、LED、卫浴、食品、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同时加大对装备制造、快速消费品、电子信息、海洋工程等产业的招商力度,突出做好优势产业链招商分析和招商线路图。
2014年,各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产业及产业链招商指导目录,确定产业招商方向、目标国家(地区)及目标企业,建立产业链招商工作机制。
2014-2015年每年针对重点产业组织1-2场省、市或市、区(县级市)联合招商活动,到2015年形成市、区(县级市)联动开展产业链招商新格局。(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
(二)推动企业增资扩产。
18.加强调查研究捕捉增资线索。立足强链补链,捕捉上下关联企业、周边配套企业、快速增长企业和转型升级企业等,牵线搭桥,力促企业加大投资,并通过上下联动,定期拜访规模以上企业和新设优质企业,建立和谐的政企互动关系,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
19. 加强跟踪服务加快解决问题。对中集合作项目、中油碧辟合作项目、富华工程装备、中远铝业、银葵医院、亨氏资产重组、量子高科和维达纸业等重点项目跟踪追击,增强企业投资信心,加快解决企业在增资扩产和项目落户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鼓励政策扶持,完善促进我市企业增资扩产鼓励政策。(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
20.引导企业投向新业态。探索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外商投资设立担保公司和创业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等利用外资新方式,支持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积极稳妥引导外资投向医疗、养老、教育、技能培训、担保、融资租赁、体育娱乐等公共事业和文体产业。引导外资依托云计算、物联网、4G通信等新兴技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新业态。积极开展大数据项目招商,重点跟进国家信息安全产业基地等投资项目。(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各市、区政府)
21.搭建中小企业并购重组平台。挑选具有一定发展基础、希望与大企业、大财团合作的中小企业,尤其是优质先进制造业中小企业,通过牵线搭桥推动跨国(境)并购方式或其他合作方式,引进外资参与企业重组改造,引进大企业大项目,提升我市企业技术实力、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市外经贸局、市中小企业局,各市、区政府)
(三)推动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
22.加强与美国、法国、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投资性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引进小型工业贷款模式和机构等,引导外资投资股权交易市场,发展金融业、保险业和工业贷款。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金融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各市、区政府)
23.引进拥有完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的国际龙头企业,打造自动化、集成化、智能化物流产业。重点加快国家高新区港口物流园、鹤山物流港的招商建设。在相关物流园建成后,发挥其对区域招商的拉动作用。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现代物流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及江海区政府、鹤山市政府)
24.加快引入具有国际高水平的电子商务企业,建设国际化的高端商务区、网上会展项目。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商务会展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滨江新区管委会,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及江海区政府)
25.优化旅游行业利用外资水平,更加注重引进综合效益好、技术含量高、资金需求量大的旅游项目,引进国际知名的饭店集团、度假村、旅行社和旅游管理公司品牌,发展高端旅游产业。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现代旅游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局,各市、区政府)
(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
26.重点针对日本、美国、德国、韩国、台湾引进LED上游生产企业及应用技术,建设好广东(江门)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基地和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光源)基地,做大做强我市LED产业。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LED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及江海区政府)
27.重点针对日本、德国、美国、台湾引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及电动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建设新能源汽车整车和配套项目基地、研发与产业化基地。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及江海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28. 重点引进国内外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特种精细化工材料龙头企业,做好广东银洲湖精细化工园区招商建设工作,促进产业集聚。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会区政府)
29.加快引进美国、新加坡、德国以及国内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及相关配套设备制造企业,加快相关软件产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电子信息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滨江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
30.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生物与健康龙头企业项目,加快生物健康产业发展。重点在大广海湾经济区、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健康产业基地。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健康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区政府)
(五)重点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
31. 重点围绕国内外摩托车、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等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工作,加快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转型,做强做大做优摩托车产业。积极引进一批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发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摩托车、汽车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蓬江区政府、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及江海区政府、台山市政府)
32. 重点引进国内外轨道交通运输设备、专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生产企业,谋划建设临港装备基地,做大做强轨道交通产业基地。重点跟进耐克森电缆项目、西门子南车轨道牵引系统项目、ABB轨道交通系统实验室等投资合作项目。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交通运输设备、装备制造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新会区、台山市政府)
(六)提升现代农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招商引资水平。
33. 加强引进台湾地区和国内的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做优做强我市现代农业。依托大广海湾经济区,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渔业企业及其渔业科技和管理经验,建设海洋捕捞、水产养殖、海产品深加工综合利用等产业项目基地,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现代农业、现代渔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海洋渔业局,新会区、台山市、恩平市政府)
34.围绕造纸及纸制品产业,着力引进国际和国内大型造纸企业,建设好江门银洲湖纸业基地,推动造纸产业升级。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造纸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会区政府)
35.引进国内外纺织服装行业的上游设计、研发及下游品牌塑造和推广企业,推动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2014-2015年,开展纺织服装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会区、开平市政府)
36. 加大对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食品龙头企业的招商工作,引进先进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手段,推动我市食品产业集群升级。重点跟进亿滋、亨氏等投资合作项目。2014-2015年,根据招商实际需要,开展食品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市外经贸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蓬江区、新会区、开平市政府)
三、创新招商引资载体和平台,培育吸收投资增长点
(一)着力打造招商引资重点园区和载体。
37.将各类园区建设成为吸收投资重要载体。统筹全市各类园区的开发建设,推进集约用地。抓好核心工业园建设,通过提质扩园增效、一园多区等方法,提升园区载体的吸收投资能力。重点推进国家高新区在江海区全覆盖,在江门五邑实行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探讨引进有实力、有营运经验、有良好口碑、有影响力的工业园区规划、发展和管理商,参与我市核心工业园开发建设、营运管理及招商服务。
各类园区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园区内部和周边环境条件,明确自身产业定位,以引进大型跨国企业为突破口,推动园区专题招商和产业链招商。2014-2015年每年组织1场园区专题招商活动,引导重点产业、企业入园入区集聚发展。力争到2015年各类园区及载体吸收外资占全市比重达到25%以上。省产业转移园区获得省招商引资奖励。(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市、区政府)
38.搭建重大引资平台。重点建设好国家级高新区,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专题招商,发挥其吸收资金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大广海湾经济区,打造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积极谋划建设国际经济合作区。2014-2015年,积极引进粤港澳地区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重点推动大广海湾经济区与国内外海洋经济发达地区的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船舶修造、海洋工程、海洋通信、精密仪器、海洋生物医药、海产品食品、海洋科技、海洋旅游等产业。(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外侨局、市海洋渔业局,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及江海区政府,新会区、台山市政府)
39.重点培育一批招商引资特色新区。积极培育滨江新区、大广海湾经济区等新区,打造我市吸收资金的“新增长极”。在滨江新区南部重点引进信息产业、金融商贸服务业,打造为粤西地区信息硅谷及金融商务中心;在新区北部重点引入旅游、休闲、教育培训以及医疗、养生、养老等产业,通过产城融合实现滨江新区的可持续发展。大广海湾经济区重点发展海洋经济产业,打造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新引擎、珠三角实现大跨越发展的新增长极、珠三角辐射粤西及大西南的枢纽型节点、珠江西岸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和传承华侨文化的生态宜居湾区。(市外经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滨江新区管委会,新会区、台山市政府)
40.加大重点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建设好国家高新区、新会经济开发区、江沙示范园区、轨道交通园区、台山工业新城、翠山湖工业园、米仓工业园、鹤山物流港和工业新城等一批重点园区。重点是加快园区扩园和新产业转移园申报设立工作。抓好招商选资,进一步提升入园企业的质量。
国家高新区重点引进LED、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健康、先进机电、精细化工、汽摩、现代物流等产业。
江沙示范园区重点引进食品和高端精密电子产业。
新会经济开发区重点引进精细化工、新材料、食品、造纸和船舶工业。
轨道交通园区重点引进轨道交通、高端装备制造业。
台山工业新城重点引进整车及汽配产业、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
开平翠山湖产业转移园重点引进五金卫浴、装备制造产业。
恩平米仓产业转移园重点引进电声产业、机械制造业。
鹤山物流港重点引进现代物流龙头产业。
鹤山工业城重点引进新材料、电子电器、食品医药、装备制造、整车及汽配产业。
2014年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措施,推进产业转移园的招商引资工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每年各引进1个获得省招商奖励的项目。(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
41.积极申报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引进外向型的高端制造、服务业等大型项目,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项目开展检测维修、研发设计、融资租赁等新型保税服务业务。(市外经贸局、江门海关)
(二)积极提升重点对外交流平台引资功能。
42.加大对欧洲、北美、日韩的招商力度。借助广东经济发展国际咨询会、韩国-广东发展经贸论坛等平台,加强同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在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及金融、工业设计等现代服务业合作,主动引进其先进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做大做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14-2015年借助上述平台,积极开展投资环境推介或项目对接活动。(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各市、区政府)
43.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加强与东盟经贸、技术、园区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合作。2014-2015年积极参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经贸交流活动。(市外经贸局、市外侨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4.充分发挥对外交流合作平台的作用。2014-2015年每年到国内经济发达的大城市举办1场投资洽谈会,招引高端优质客商。(市外经贸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滨江新区管委会,各市、区政府)
发文日期:201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