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7〕45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医疗联合体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7〕4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江门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4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设发展医联体,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统筹协调和分工合作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运行效率,合理分流患者,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到2017年10月底前,全市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到2017年底,基本搭建医联体相关制度框架,完成2个医疗集团、16个紧密型医联体和17个专科联盟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界定标准详见附表1)。到2020年,充分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立合理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功能、统筹发展。

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落实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注重责权一致,统筹兼顾医联体内的实际利益,实现双赢。医联体内各医院原来的隶属关系与投入渠道保持不变,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主导下,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建立契约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赋予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一定的管理职能,并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在此基础上开展纵向合作。

(二)因地制宜、多元探索。

根据自身医疗资源配置现状,兼顾历史上已形成的合作关系基础,开展松散型和紧密型等不同模式的合作,建立集团化、托管型、技术协作型等不同类型的医联体。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探索建立中医医疗联合体,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三)循序渐进、积极稳妥。

主要以合作为纽带,以章程为规范,以管理为手段,以技术、人员、双向转诊、信息方面的业务整合为切入点,以点促面、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平稳启动,逐步向更加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

三、组建模式与任务

(一)组建医疗集团。由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合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等,组建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的医疗集团。借鉴深圳罗湖医院集团“以基层为重点,以健康为中心,以医保基金总额管理、结余奖励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江门市中心医院与江海区人民医院(含属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门诊部、村卫生站)、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与江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含属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门诊部、村卫生站)组建两个医疗集团,争取到2017年底取得明显成效。探索将城区资源密集、功能近似的部分二级医疗机构逐步转型为长期护理机构、养老机构,并与周边三级医疗机构形成急慢病分治的转诊服务模式。三级和二级医疗机构向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10%以上。

(二)组建紧密型医联体。实行以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县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按照《江门市开展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江府办函〔2017〕158号)的要求,各市(区)要按时保质建成16家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见附表2),试点分院按二级医院标准建设,辐射周边乡镇,实现县(市、区)域内半小时均可享受到二级医院水平的医疗服务。台山市作为全省第一批县镇医疗联合体试点,要进一步扩大医联体试点范围,并大胆创新、探索、总结,创出成效。

(三)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以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推进纵向专科联盟建设,原则上全市范围内每个专科只组建一个专科联盟。当前要做实做强由市中心医院、市五邑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牵头组建的17个专科联盟(见附表3)。鼓励市中心医院、市五邑中医院、市人民医院等三级医疗机构之间以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专科联盟,整合力量提升我市重大疾病诊治能力,横向盘活现有优质医疗资源。

(四)组建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推进面向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和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培训和手术示范、远程教学等服务。逐步建立新型互联网诊疗、教学、培训一体的模式,提高优质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当前,大力推进市五邑中医院以“中医健康云平台”为中心的远程医疗协作网络,利用中医馆纽带加速扩大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面;市人民医院利用“广东省人民医院协作网络”在江门地区建立病人病历资料信息共享机制,打造共享医疗信息平台。其他医院积极探索开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1.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机制。成立理事会,制定医联体章程,规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

2.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对医联体内部因双向转诊等互有参与业务产生的业务收入、医保基金的结余留用,探索实行按一定比例在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之间进行分配。

3.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三级医疗机构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及专业康复、护理等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通过签约服务,畅通医联体内部转诊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为医联体内上转的患者优先安排检查检验、设立住院绿色通道等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要重点畅通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患者和术后康复期患者的下转通道。

(二)促进医联体内部资源上下贯通。

1.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医联体内统一调配资源,统筹薪酬分配。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主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进修学习机会。在编制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推进人才县管镇用、镇管村用,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2.推动信息互通。加快建设江门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推动医联体内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诊疗信息互联互通,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 

3.推动服务共享。依托医联体内牵头单位的影像、检验、病理、心电诊断等优势资源,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实现医联体内服务供给一体化、医疗质量质控同质化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各市(区)政府要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医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医联体建设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加强规划管理,因地制宜、分区域、分层次组建医联体,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各级公立医院要抓紧推进医联体建设工作,明确医联体建设目标及时间进度,并尽快实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合理确定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支付标准,在医联体内按规定转诊的病人按照连续的诊疗过程累计计算起付线,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和日间化疗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总额控制下,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慢性病住院患者实行按床日付费,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等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和分配激励机制。允许将收支结余的部分资金按规定用于奖励性分配。将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医联体内医务人员职称职务晋升的条件之一。

(四)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医联体建设“双考核”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共同参与”的原则,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联体牵头单位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将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医联体建设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任务一并纳入我市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通报批评、规划重新组建等,并与医院等级评审、医改考评等挂钩。医联体牵头单位对成员单位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医联体协议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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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