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政银企融资服务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9〕107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政银企融资

服务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9〕107号

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构建政银企融资服务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关于构建政银企融资服务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快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提供有力支撑,全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融资需求,实现政银企信息资源对接共享,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升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同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建立政银企沟通的常态化长效机制,市政府向金融机构通报全市经济情况、各类发展规划及动态,听取金融机构对政府部门的诉求;收集我市各行业在经营及发展过程中对金融机构的诉求,定期通报情况,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银企高效对接创造有利环境。

(二)强化信息共享,完善企业信用评级系统,面向所有金融机构发布各类企业的资金需求,特别是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融资需求,提供对接合作服务。

(三)指导企业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研究、探讨及解决我市各行业企业在融资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研究支持我市金融业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

(五)研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合作。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金融融资推介会。由金融机构牵头负责,不定期举办推介会,重点介绍有关融资专项业务。推介会主题由各承办金融机构确定,提前15日向市金融局报送方案并提出拟邀请参加的对象范围,由市金融局报请市领导确定后召开。

(二)金融工作座谈会。原则上每年12月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具体工作由市金融局负责,我市所有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单位出席。

(三)政银产融对接会。不定期召开,每年不少于一次。每年初由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向金融机构通报本年度重点项目情况以及融资需求情况。对接会由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向市金融局提出,由市金融局报请市领导确定后召开。

(四)部门分工。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与企业的对接,收集和了解企业需求;分析行业或本系统业务的运行情况,提出相关建议与措施以及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市金融局:通报全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扶持政策等。

2.市发展改革局:通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和重点项目情况,政府项目的投资计划等。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报全市工业运行情况,培育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重点园区的计划,中小微企业“政银保”融资项目开展情况。

4.市商务局通报招商引资项目情况,提供全市进出口企业相关情况。

5.市财政局:通报我市有关扶持企业政策财政资金落实情况、政府性基金等运行情况

6.市国资委:通报市属国有企业的运营情况及融资需求。

7.市科技局:通报我市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8.市农业农村局:通报农业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各类型农业主体的金融需求情况与建议。

9.市自然资源局:加强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用地问题的指导。

10.市税务局:落实为企业减税降负的相关措施。

11.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指导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支持银企对接。

12.江门银保监分局:及时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推动政银企高效合作。

13.各金融机构:通报本单位金融运营情况,资金投放方向、重点支持领域、融资项目对接情况及风险状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政银企沟通对接,成立江门市政银企合作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蔡德威    副市长

副组长    麦敏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锦俊    市金融局局长

     汪世雷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宏杰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崔忠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梁山涛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华宇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钟国活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华强    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崇景    市国资委副主任

     市金融局副局长

冯桂源    市税务局副局长

     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钟健军    江门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市金融局承担。工作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积极参加会议,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二)加强信息收集反馈。

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收集企业反映的融资需求和融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金融局。市金融局牵头定期对企业融资对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建立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形成对接金融机构的工作清单,为开好对接会做好准备,确保融资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督导。

加大政银企融资服务政策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由市金融局牵头定期报送政银企融资服务的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加强跟踪问效、督查督办。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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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19-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