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江府函〔2021〕14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江门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图解:江门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解读文本:江门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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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