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门市市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批复

江府函〔2023〕200号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市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请示》(江自然资〔2023〕9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江门市市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请你局会同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要求做好市区历史建筑保护及有关工作。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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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