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江海区永茂围地段(JH03-F0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江府函〔2024〕12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江海区永茂围地段(JH03-F0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江自然资〔2024〕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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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4-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