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目名称: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和作业许可、水库控制运用计划核准
申办条件: 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和作业许可
项目建设或作业不得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及上下游左右岸河道堤防安全,不得引起河势的不良变化,不得妨碍河道水文观测,不得危及水陆交通安全,不得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不得影响水安全。
水库控制运用计划核准
在确保水库大坝及下游防洪安全的情况下,能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
申请材料: 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和作业许可
(一)申报材料
1、项目报建申请书(建设单位提供,原件,市审批的项目2份,省审批的项目3份);
2、工程管理单位意见(原件,市审批的项目2份,省审批的项目3份);
3、项目规划设计文件(由有相应资质单位提供,原件,市审批的项目2份,省审批的项目4份),内容包括:
(1)项目设计报告;
(2)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1:10000~1:50000);
(3)项目所处位置河道地形及工程平面布置图(比例1:500~1:5000);
(4)项目建筑物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基础处理图(比例1:100~1:200);
(5)工程项目有取水设置的,需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取水许可预申请书(需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编制,在河道、湖泊、水库、灌溉渠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取水口报批时提供);
(6)工程项目设置排污口的,需提供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需按《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编制,在河道、湖泊、水库、灌溉渠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入河排污口报批时提供);
(7)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报告(需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编制);
(8)消除或减少对防洪、堤防、水利工程安全影响的补救措施设计图;
(9)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组织设计(在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报批时提供)。
4、项目防洪安全咨询评估报告;
5、交通主管部门关于岸线使用的批复文件(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港口码头时提供);
6、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协议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文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图纸折叠成A4纸。
水库控制运用计划核准
(一)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2份)。
2、年度控制调度运用计划(原件,2份,内容包括工程安全现状,上一年度水库的调度运用情况,本年度暴雨洪水预报情况,本年度的调度运用计划,本年度水库的度汛措施等)。
以上资料文字统一使用A4纸打印,图纸折叠成A4纸。
办理时限: 1、对于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本机关要在自受理许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2、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其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收费标准: 行政性免费;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0]160号文规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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