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
内容: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居住证暂行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办理程序:1、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居住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申请。
2、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后可到申请点领取居住证明。
申请材料: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材料之一,依照不同类型提供对应材料。
受理条件:流动人口在居住地(江门市蓬江区内)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在居住证信息系统或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系统登记为准)。
办理部门: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户政管理大队。
受理地址:
环市街公共服务中心,地址:建设二路18号之一,综合窗口电话:3213900
白沙街公共服务中心,地址:环市一路68号之一,综合窗口电话:3489380
堤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江右里127号之一,综合窗口电话:3191260
潮连街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潮连街青年路83号之一,综合窗口电话:3728113
杜阮镇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杜阮镇惠民路1号之一,综合窗口电话:3669115
棠下镇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棠下镇富怡路25号,综合窗口电话:3879727
荷塘镇公共服务中心,地址:荷塘镇大坦路1号,综合窗口电话:3738908
办结时限:需要社区民警核实居住情况的,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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