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资料 > 资料明细

如何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蓬江 蓬江区白沙街道办事处
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

内容:
依据 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低保制度),是指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保障对象指有本核区内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主要有以下四类人员:(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即三无”)的城镇居民;(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在职和下(待)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 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四)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不包括农村五保户)。申请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家庭生活水平的;(二)家庭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有超出家庭人员居住面积需要并用于牟利的房产或其他不动产的;(三)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参加劳动的;(四)违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保障金申请和审批程序:(一)保障对象申请保障金,由申请者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需填报《城乡居民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出具单位及家庭成员收入等有关证明材料;(二)居(村)委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者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和调查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三)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10日内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报送所在地县、区(或市级)民政部门申报。县、区(或市级)民政部门在10日内对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四)居(村)委会及时将批准的保障对象名单、保障金额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技术支持:  江门市新光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05067949号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承诺:  

文明用语,耐心倾听;热情服务,认真记录;按责转办,跟踪到位;及时回访,严谨公布;业务熟练,标准规范;团结协作,携手为民。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服务监督邮箱:  12345@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