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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随军家属入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现役军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入户。
二、随军家属入户需要什么资料? 答:《入户申请审批表》
个人书面申请书
现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
随军家属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家属随军审批表
结婚证
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或部队出具的由所在部队安排居住的证明
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房产证等证件号码与军人证件号码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
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三、多久可以办结?
答:20个工作日
四、市外迁入可跨点,为什么市内迁入就不可以跨点?
答:市内迁入即场办结,市外迁入可以跨点提交资料,但是需要到所属一门式打印准迁证以及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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